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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多项政策出台 明确整治重点

2016-10-13 20:00:50 张浩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霖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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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中新网10月13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全面部署。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诸多部门相继出台多个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具体整治重点。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点】

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超高回报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明确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

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 严禁“首付贷”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发放贷款、自融自保

P2P网络借贷平台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非金融机构经营范围不得使用理财、P2P字样

对金融机构严格准入管理,非金融机构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交易所”、“理财”、“基金”、“P2P”等字样;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按违法违规经营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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