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反贫困中能力与治理两翼齐飞 因此,我们建议在扶贫的同时抓紧村庄的社会建设,以使村庄内生的反贫困能力得到提升并得以持续。 首先是构建村民实现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机制。社会建设内容十分广泛,一个易于操作的抓手是村庄治理,即扶贫工作需要有村民的广泛参与、协商,实现村民对扶贫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来说,参与的内容有两类,一是扶贫资源的分配和管理须通过村民、村民代表的讨论协商,取得共识后方能推行,以使扶贫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和群众的认同;二是扶贫资源的监督。任何组织机构只要掌握了资源的分配,就掌握了某种权力,这时就要有一种制度安排和组织架构来制衡它的权力。扶贫工作中,需要注重建构通过村民参与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机制,以使贫困户的能力和村庄治理水平得以提升。这可以简称为“能力与治理两翼齐飞”的反贫困策略。 其次,村民参与的社会资本提升效应。 村民在参与中可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愿,经过大家协商,最后形成的扶贫资源分配、管理方案就具有了民意基础,也就具有了更大的合法性,方案也因得到大家的认同而容易落实。而在参与的整个过程中,村庄的团结以及村民对共建共享理念的认同都会得到增强,村庄的社会资本会得以提升。相反,一件违背公平正义的事情则会破坏村庄的团结,侵蚀村庄的社会资本。这类事情的发生固然是一时的,而它对于村庄社会资本的侵蚀则是长期的。那些不公正事件的负面记忆会长留在村民的记忆中,也会投射到村庄的日常生活之中。对此,稍有农村生活经验的人都不难理解。试想,在这种情况下,村庄会有内生的发展能力和活力吗?这样的村庄,又会如何面对新生的贫困现象? 第三,选派第一书记开了个好头。 我们看到,正因为看到基层治理对于脱贫事业的重要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5月印发了《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对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发展能力欠缺村任第一书记的工作作出安排。2015年以来,全国共向12.8万个贫困村和3.8万个软弱涣散村派遣了第一书记。这是一种把扶贫开发与基层治理相结合的制度探索,为村庄社会建设开了个好头。而为了加强基层治理,我们还需要做得更多,即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也注重农村的社会建设,把治理的理念融入扶贫,通过村民对扶贫事务的参与,营造村庄共享发展的机制和文化,优化村庄治理,从而使村庄获得持续反贫困的活力。 需要强调的是,当前正是抓紧村庄社会建设的大好时机。目前,我们对贫困地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帮扶政策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贫困村、户的全覆盖。这一外部政治资源的存在是加强村庄社会建设的绝好时机。我们要抓紧这一时机,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作用,在反贫困进程中积极推进村庄社会的建设,以求村庄具有自身反贫困的内在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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