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深港通规则:新增多项风险揭示 完善两地同步披露
2016-10-10 15:19:50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陈玮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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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日前发布深港通相关的八大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证券公司落实交易风险揭示、深股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事项的具体要求。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港通业务规则在体例架构和主要内容与沪港通基本保持一致,同时突出了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特色,扩大标的股票范围,引入市值筛选标准,切实防范中小市值股票跨境市场炒作和操纵风险。在此基础上,结合近两年沪港通运行情况,吸纳市场对部分规则的反馈意见,以及对相关典型案例的梳理,形成并发布了交易所层面的相关规则。 上述负责人表示,深港通八大业务规则亮点突出,包括了增加有关“老千股”、股票长期停牌以及股票退市后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受限等风险提示,强化境内外信息同步披露、境外股东权利行驶、权益变动披露、同步停牌原则等规范要求,以及明确互联网方式维护深股通投资者表决权相关规则安排等一系列内容。 增加风险揭示 提防“老千股” 日前,深港通正式获批,深港通南向港股标的在沪港通基础上,新增了市值在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和大型股票相比,小盘股业绩稳定性、股价波动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已公布深港通八项业务规则更多是强调风险揭示安排。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分析,随着深港通启动,近百只小盘港股即将于年内进入内地投资者的可投资范畴,其中“老千股”是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市场面临的一大风险。如何解决这一市场顽疾,避免南下投资者踩中“地雷”,也是监管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对于“老千股”的定义并不规范,鉴于“老千股”可能给深港通投资者带来较大投资风险,《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专门增加一条,对“老千股”交易风险进行特别提示,“部分业绩差、市值小、股价低的联交所上市公司存在频繁合股、大比例低价供股或配股的行为,投资者权益可能被大幅稀释,投资者应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根据近期一些港股公告来看,港交所也加大了对“老千股”行为的治理力度,有一些公司的高送转方案被叫停,对大比例送股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订后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还专门增加关于股票长期停牌的风险提示。以港股汉能薄膜发电为例,从去年5月因股价暴跌要求短暂停牌,到去年7月27日被正式从恒生大型股指数中剔除,调出沪港通标的范围,该股如今依旧处于停牌阶段。港交所资料显示,该股78%的买入资金来自于内地,内地投资者手中的大笔资金被长期冻结,鉴于香港市场的运行特征,投资者资金被深度冻结的时间可能会很长。对此,《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专门增设条款,“提示投资者注意,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市场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现长时间停牌现象。” 此外,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现有规定,上市公司退市后,香港结算不再为其提供与名义持有人相关的服务,届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既无法交易,也不能享受诸如投票、权益分派等名义持有人服务。对此《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专门增加条款提示投资者注意,“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通过香港结算继续为投资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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