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新旅游法实施三周年 调查:昔日旅游乱象今何在

2016-10-01 22:48:03 侯艳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央广网北京10月1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三年前的10月1号,我国第一部旅游法开始实施。旅游法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导游吃拿回扣、旅游监管执法难等旅游业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三年过去了,这些顽疾是否得到了有效解决?我国旅游市场还面临哪些问题?

小郭前不久跟团去海南旅游,她说现在的跟团游品质确实提升了很多。“这趟来海南跟前几年来比以前要好很多,没有强买强卖行为,也没有太多的购物环节,导游这方面也还不错,我们这次报的是民间旅行社,以前有很多购物的地方比较多,或者强加景点,自从旅游法出来以后,这次旅游还是没有这样的行为,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不少游客都表示,旅游法出台以后,旅行社大多会在签合同时告知购物安排,自费项目及收费价格,做到明明白白消费。那么强制购物现象是否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了呢?烟台市民王玮去年跟团去台湾就遇到了不愉快的“被购物”。王玮说:“去年去台湾,我们这边最贵的团就是3000多的,就去了,去了以后觉得还是购物点多,当地导游会带去很多合同上没有的,最后一天逛三个购物点,虽然不强制,但是你不买的话,导游脸上不好看。”

安徽游客徐先生也有类似的经历。他说:“港澳行,很便宜,也是趁着休假,结果是被狠狠的强制消费了一回。我又不喜欢买金银珠宝,又不喜欢买手表,所以到香港的店我的确没买,虽然没有买但是导游说的话很难听。讲你们都到港澳来玩了,这点钱都舍不得花,那我们导游吃什么,那你们这样的话你们后面的事情我们不管了,导游不管了。”

旅游法规定,只要考取了导游资格证,就可以选择旅行社或导游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挂靠。不少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热衷于雇佣“临时导游”,对于没有固定工资的“临时导游”来说,购物回扣几乎是全部收入来源。所以,强迫购物也就难以真正杜绝。

不仅如此,海南省三亚市旅游委主任樊木告诉记者,目前旅游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蔽,给监管带来很大的挑战。

他表示,对商业贿赂的处罚非常严。比如出租车拉一个客去海鲜店,以前是拉过去就给司机一个回扣。最开始是电脑里,后来我们去查时,工商和地税查电脑,后来电脑也不敢存,就用手抄本替,我们取证后店里的记账本我们也可以翻出来,后来他们又用手机记录,后来直接通过微信发,后来转到你把人带过来,在另外一个场景场合面对面,双方认同,把回扣给他。旅游警察暗访,摸清他们规律,基本上他们会往更隐蔽的地方走。

旅游业涉及面广,仅市场监管一项工作就涉及旅游、交通、工商、卫生、质监、价格等多个部门,这也导致一些地方在监管中遇到困难。

旅游法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分工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其中包括常态化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跨部门、跨地区督办机制等。现在各地都有一些探索,但相对于快速发展的旅游市场,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的推进步伐急需加快。

三亚市旅游委主任樊木表示,比如跨区域执法,虽然有机制在,联合执法还是有阻碍,包括证据移交,包括抵达一个地方后的两个地方对法律掌握的运用程度不一样。在外进行旅游执法时也希望有更高层面的国家级别的顶层设计,涉及到执法的,这个联动机制在。目前真的没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