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1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不合格
2016-09-14 12:42:03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李霖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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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民政部14日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一批),公告了75个在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5年度检查结果。其中1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不合格。 根据公告,11个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长江商学院、民生康复护理养老中心、中保养老服务教育学院、当代养老产业研究院、至德企业文化发展中心、泛海美术馆、新丝路民间经贸国际交流中心、曙光防盲和低视力康复研究院、当代书法艺术院、东方文化艺术院、商联国际非营利组织服务中心。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提出,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及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办法要求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结束,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可以责令其在整改期间停止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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