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民政部今日举行慈善法实施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慈善法实施各项工作进展,并答记者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表示,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 “线上平台”进行发布求助信息的,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提示,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者个人负责。 安宁表示,为落实《慈善法》的改革创新举措,政策法规司和社会组织管理局以及其他司局紧密配合,已经完成了三项制度建设: 一是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制度。《慈善法》对存量社会组织,规定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按照《慈善法》授权,我们制定并公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办法》主要是强化了对慈善宗旨和慈善行为的检验,对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申请材料、证书换发、法律责任等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对增量慈善组织,《慈善法》通过将法人资格获得与慈善组织属性认定合一,简化了准入手续。 二是公开募捐活动管理制度。《慈善法》对公开募捐资格作了开放式规定,慈善组织可以公开、公平地争取社会支持,为构建良性竞争的发展格局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慈善法》又对公开募捐活动以及相关的财产管理作出一系列规范性要求。为了落实这些制度安排,确保公开募捐活动依法有序进行,我们制定并公布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以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回应社会关切为原则,根据各类社会组织的性质,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不同条件、程序,明确了一般性公开募捐、异地募捐、突发事件募捐的备案方式,规范了网络募捐、合作募捐、急难救助募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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