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保障房管理乱象令人忧 有家庭隐瞒信息违规享受

2016-09-13 06:44:51 金正波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保障性住房,是为保障中低收入的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的惠民工程,但在政策落地过程中,个别地区出现了“荒腔走板”的现象。今天本版记者调查反映的问题,就是国家保障房在实施过程中走了样: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通过“暗渠道”住进了保障房,符合条件的人却申请不到;有不少群众宁愿把钱交到非法掮客手上,也不通过合法渠道申请;非法掮客的主要成员中有村支书、村主任,他们置群众利益于不顾甚至合伙坑骗老百姓。

如今受害群众“财房两空”,本是惠及民生的“暖心房”,群众却受糟心气,症结何在?有些人把保障房当成了唐僧肉,谁都想咬一口。

面对这起涉案人数多、金额较大,受害者又多是吃低保、有残疾的低收入人员,政府部门应该主动作为,尽可能减少群众损失。与此同时,政府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强化管理,查找漏洞,有没有工作人员把保障房当唐僧肉,搞所谓的权力寻租?

问题不仅在于一场诈骗,在一个县城,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管理乱象,让人吃惊,令人担忧。今年6月底,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发现部分地区城乡住房保障资源分配使用不合规。由于住房保障基础管理工作薄弱、资格审核机制不健全、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有非贫困家庭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有家庭隐瞒收入、住房等信息通过审核违规享受城镇住房保障货币补贴等现象。此外,有媒体报道,保障房配套设施不完善、位置偏僻导致空置率高;开发商偷工减料,保障房质量差;政府和开发商互相扯皮,工程进度一拖再拖,等等,这些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兴建保障性住房,是党和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如何把好事办好?最根本在于,在保障房建设分配过程中,普通群众、开发商、政府,应承担好各自的责任。普通群众,符合条件应通过合法渠道、正常手段申请,不符合条件不应贪图便宜;开发商在建设施工中应承担企业责任,不可只顾金钱利益而牺牲保障房质量。当然,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各地政府,政府手握资源分配的“尚方宝剑”。保障房的规划建设、准入条件、资格审核等各个环节都应公开透明,接受民众监督,打掉权力寻租的空间,保证保障房工程在“阳光”下实施,真正成为群众的暖心房。(金正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