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为保障中低收入的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的惠民工程,但在政策落地过程中,个别地区出现了“荒腔走板”的现象。今天本版记者调查反映的问题,就是国家保障房在实施过程中走了样: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通过“暗渠道”住进了保障房,符合条件的人却申请不到;有不少群众宁愿把钱交到非法掮客手上,也不通过合法渠道申请;非法掮客的主要成员中有村支书、村主任,他们置群众利益于不顾甚至合伙坑骗老百姓。 如今受害群众“财房两空”,本是惠及民生的“暖心房”,群众却受糟心气,症结何在?有些人把保障房当成了唐僧肉,谁都想咬一口。 面对这起涉案人数多、金额较大,受害者又多是吃低保、有残疾的低收入人员,政府部门应该主动作为,尽可能减少群众损失。与此同时,政府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强化管理,查找漏洞,有没有工作人员把保障房当唐僧肉,搞所谓的权力寻租? 问题不仅在于一场诈骗,在一个县城,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管理乱象,让人吃惊,令人担忧。今年6月底,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发现部分地区城乡住房保障资源分配使用不合规。由于住房保障基础管理工作薄弱、资格审核机制不健全、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有非贫困家庭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有家庭隐瞒收入、住房等信息通过审核违规享受城镇住房保障货币补贴等现象。此外,有媒体报道,保障房配套设施不完善、位置偏僻导致空置率高;开发商偷工减料,保障房质量差;政府和开发商互相扯皮,工程进度一拖再拖,等等,这些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兴建保障性住房,是党和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如何把好事办好?最根本在于,在保障房建设分配过程中,普通群众、开发商、政府,应承担好各自的责任。普通群众,符合条件应通过合法渠道、正常手段申请,不符合条件不应贪图便宜;开发商在建设施工中应承担企业责任,不可只顾金钱利益而牺牲保障房质量。当然,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各地政府,政府手握资源分配的“尚方宝剑”。保障房的规划建设、准入条件、资格审核等各个环节都应公开透明,接受民众监督,打掉权力寻租的空间,保证保障房工程在“阳光”下实施,真正成为群众的暖心房。(金正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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