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首审 机动车拟免征环境保护税

2016-08-30 07:06:11 孟亚旭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分享到:

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情形要追责

草案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周强同时指出,“认罪认罚后的定罪量刑,仍由法院依法判决,最终裁判权仍属于人民法院”。

周强表示,认罪认罚案件,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侦查阶段撤销案件和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都设置了需经公安部或者最高检批准的严格监督程序。

为了防止产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方案对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权钱交易、放纵罪犯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情形的,明确规定了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影院偷票房情节严重拟停业整顿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29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与一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新增了对电影演艺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方面的规定,同时加强对票房收入的监管,加大对虚报瞒报票房收入行为的处罚。

电影审查应组织不少于三名专家评审

去年10月,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据悉,初次审议中,部分常委会委员、地方建议增加对电影演艺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方面的规定。草案二审稿对上述建议作出回应:“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此前,草案对电影不得含有的内容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作出了相关规定。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规定,“进行电影审查应当组织不少于三名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提出评审意见”。此次草案第十六条增加规定,电影不得含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内容。

票房造假将受行政处罚

今年4月19日、20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万达院线有限公司总裁曾茂军直言,目前票房造假的情况非常复杂,既有偷漏瞒报少报票房的情况,也有虚报多报票房,利用该方式洗钱的情况,还有把电影作为金融工具,通过炒作票房等方式圈钱等情况。博纳影业集团总裁于冬则透露,当前影院存在着大量偷漏瞒报票房的行为,有的影院放映一部影片甚至偷取90%的票房。

此次草案增加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应当统计、提供真实准确的电影销售收入,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草案还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未如实统计、提供销售收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建议取消摄制电影的资质许可

草案二审稿规定:“电影院应当合理安排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摄制的电影的放映场次和时段,并且放映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间总和的三分之二。”

此前有常委会委员提出,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电影摄制许可已实行“零门槛”,只要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影视文化类企业都可以申请拍摄电影,多年来未再审批这类企业资质,对于拍摄管理,可通过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或审查把住“入口关”。草案规定,取消摄制电影的资质许可,简化、优化行政许可程序,加强电影立项阶段的审查,同时增加由电影主管部门“颁发备案证明或者批准文件”的规定。

此外,法律委员会认为,电视剧和网络电影等网络视频与电影虽有相似之处,但在文化产品属性、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并且已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管理制度,“仍由相关行政法规调整为宜”。

本版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