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8月29日电 题:多轮整改仍有“伤口”——海南岛海岸环境整治“回头看” 新华社记者王存福、吴茂辉 1823公里海岸线被誉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家底”。去年下半年以来,海南省政府组成6个检查组开展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和全面整改工作。记者近期环岛调查发现,尽管经过多轮检查和整改,但仍有部分海岸带被蚕食、污染和破坏。 海南全面开展海岸带检查、整治 海南万宁市大洲岛是国家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去年底以来,万宁市启动驻岛渔民搬迁工作。记者近日在该岛看到,岛上100多户人家已经全部迁离安置,大洲岛已被“封岛”管护。 这项保护措施缘起于海南省政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省12个沿海市县、1823公里海岸线开展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和全面整改工作。 专项检查共发现805宗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包括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毁林等。检查还发现海岸带规划缺乏有效统筹,部分海岸带资源过度开发和土地长期闲置并存等问题。通报指出,琼海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土地开发强度为39.48%,超过了沿海发达省市水平;沿海部分市县违法审批数量和金额触目惊心;海岸带管理的法规政策不够完善。 检查后,文昌市先后组织拆除富力·月亮湾项目近海游泳池、鲁能·淇水湾地中海项目16间简易板房,恢复平海逸龙湾海域沙滩;三亚市启动40多个违建项目拆除程序。 海南省政府近期再次组织检查组对12个沿海市县开展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回头看”,巩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整改成果。 部分海岸带仍在被破坏、污染 记者近期沿着海南岛海岸带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尽管经过多次检查和整治,但一些海岸带区域仍存在违规占用、滥挖滥采、违规建设房地产项目、破坏海防林、污水垃圾直排入海等现象。 违规建设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将不可再生的海岸线当成最佳卖点。记者现场走访发现,位于海南临高县临高角附近,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建筑物距离沙滩不足百米,工地上工人仍在紧张施工;在昌江县棋子湾附近,以酒店为主的多个房地产项目则是直接建在海防林带上,海防林被撕开多个口子,群升·棋子湾海滩大酒店等项目位列其中;在文昌市月亮湾,由合景泰富地产承建的房地产项目,则直接将沿海区域大片的海防林砍掉,留下一大片树茬和半边已经开始建设的空地。 一些企业及个人“瓜分”海滩为己所用。三亚大东海管理公司将部分沙滩承包给第三方公司经营,并用躺椅占用大东海公共沙滩面积;在三亚亚龙湾,亚龙湾假日度假酒店直接限制游客通过停车场等区域进入沙滩,游客需要绕远路才能进入。记者6月底采访时,试图途经亚龙湾假日度假酒店停车场前往沙滩,但该酒店保安人员百般阻拦,来到沙滩后,又强行阻止拍摄公共海滩。位于海南陵水香水湾的一处房地产项目,公然打出“4.2公里私属海滩”的销售广告。 村民围海建养殖塘,废水直排大海导致沙滩泥化发黑。记者沿着琼海市长坡镇至文昌市会文镇一带的数十公里长的海岸线走访看见,成百上千个大大小小的养殖塘建在海边。养殖塘为海水养殖,需每日更新水体,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大海。会文镇数公里长的冯家湾沙滩严重泥化发黑。 垃圾围海,生活污水直排入海。在东方市感城镇感城村附近的一处河流入海口处,村子里的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进入入海口;入海口附近垃圾堆积如山,臭气熏天。记者在村里看到,村菜市场地面污水横流,附近一处生猪宰杀点更是脏乱。据村民介绍,包括菜市场在内,村子里的生活污水,都是通过地下管道直接排进入海河道。 在海口市,靠近市民公园万绿园附近的海口湾入海口处,晚上臭气熏天,这条河流被一些市民称为“臭水沟”。 沿海红树林和珊瑚礁生态系统破坏。记者在三亚亚龙湾青梅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看到,沿海地区滩涂湿地减少,部分红树林因滩涂水体交换能力减弱已经枯死。在红树林边缘,亚龙湾游艇会、亚龙湾瑞吉酒店等建筑对红树林形成合围之势。据公开资料显示,三亚2009年将青梅港红树林保护区由2335亩下调为1389亩,缩水超过四成。 用最严的措施保护“黄金海岸” 海岸带是海南生态环境不可多得的资源,也是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家底”,专家建议要用“史上最严格”的措施开展海岸带保护与开发,实施市县长问责制,打破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和部门多头管理相互矛盾的局面,将海岸纳入整体规划和管理,必要时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和约束。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海洋经济研究所所长刘锋说,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遏制住房地产开发和渔业养殖进一步破坏海岸线的势头。海南应对全省房地产市场做通盘考虑,加快房地产业升级转型,“房地产开发不要老盯着海岸线,一味追求海景房。”同时,针对部分地区养殖业污染严重的情况,刘锋建议逐步引导这些地区改变渔业生产品种和生产方式,往深海养殖发展。 海南省政府也正在着手制定、通过最新“最严”的海岸线保护细则。记者在《海南省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中看到:“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内的一类生态保护红线区,禁止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内的二类生态保护红线区,禁止工业生产、矿产资源开发、商品房建设、规模化养殖等开发建设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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