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草案首审 机动车拟免征环境保护税
2016-08-30 07:06:11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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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排污费征收存在哪些问题? 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2003年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 但排污费征收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征收标准低于污染治理成本。2014年,国家将污水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提高至1.4元和1.2元,但仍远低于污水和废气每污染当量2.46元和2.1元的治理成本;二是行政干预仍然存在。相当一部分地区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划定“无费区”“企业宁静日”等,不许征收排污费;三是环保部门经费依赖排污费现象较为严重。省级部门经费保障状况相对较好;市级部门经费保障依赖排污费程度较高;县级部门经费保障情况较差,严重依赖排污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由于财力不足,“以收定支”即根据排污费收入确定环保部门年度预算支出的现象十分普遍。 楼继伟昨日表示,“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北京等18市拟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8月29日上午,《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据悉,拟试点期限为两年。18个试点城市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根据草案,对于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有重大立功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获取确实、充分证据的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在办理犯罪手段比较隐蔽的案件时更是如此。他表示,“为适应证据高标准的要求,防范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取证据,需要鼓励引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他指出,按照草案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并从轻处罚,即使处罚后发现漏罪仍可以追诉。 在审前程序方面,为确保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同时,检察院还应就指控罪名及从宽处罚建议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 此外,草案还明确了撤销案件和不起诉程序。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公安部或者最高检批准,侦查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提起公诉。 速裁程序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两高”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这18个城市也是此次拟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地区。目前两年试点期限已满,此次拟将其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开展试点。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前速裁案件试点适用于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部分案件,而此次草案将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扩大至基层人民管辖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同时取消了罪名限制。 也就是说,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刑事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同时,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周强解释称,速裁程序试点,系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行探索,此次将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扩大,意在更好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功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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