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彩票公益金频遭套取挪用 巨额资金存“舞弊”风险

2016-08-26 07:44: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2014年本报记者通过内部渠道反映彩票公益金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审计署此后的专项审计查实有四分之一的彩票资金存在违法违规使用现象。近期,天津、山西、福建等地的记者再次追踪彩票公益金流向发现,无论是分配端还是使用端,都存在“粗线条”管理现象,社会公众无法监督,巨额彩票公益金仍然存在“舞弊”的风险。对此,有关人士建议,加强彩票公益金的信息公开和审计、法律监管。

公示“粗线条”加大监督难度

近年来,我国彩票公益金收支信息在公开方面有所进展,但整体上看,有关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仍然“粗线条”,存在公开信息过于笼统、信息公示不到位、使用单位不了解资金属性等问题,社会监督困难。

彩票公益金是政府非税收入形式之一,指按照国家规定发行彩票取得销售收入扣除返奖奖金、发行经费后的净收入,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随着我国经济和彩票事业的发展,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也进行了几次调整,其分配比例也随之调整。根据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7号),目前,我国现行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为: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比例。

尽管分配政策几经调整,但目前来看,无论是分配端还是使用端,彩票公益金仍然存在“粗线条”管理的现象。在分配端方面,一是地方财政部门已经公开的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信息过于笼统。比如《天津市2015年度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公告》提到,2015年彩票公益金支出107546.5万元,其中体育彩票50972.5万元,福利彩票56574万元,但列出的支出项目较为“粗线条”。

记者看到,这些项目包括“十三运”新闻中心和指挥中心建设款14100万元、退役运动员保险经费2000万元等。“一笔支出动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其实等于没有公开,我们老百姓怎么监督?”天津市市民段端说。

二是除了国家和省级(直辖市、自治区)财政、民政、体育等部门定期信息公开,区县级的各类福利机构、体育项目等彩票公益金的具体支出环节,则很少公示其彩票公益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山西省民政厅一名部门负责人说,省里的福彩公益金唯一的公示渠道是民政厅网站,没有要求市县级再公示。

三是少数地区的彩票和公益金相关部门选择了本地报纸作为公示平台。由于地区报纸相对封闭,影响力有限,导致了公示信息查阅的不便,不利于公示信息的披露与传播。

在支出端方面,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分单位也不了解资金属性,带来监管盲区。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公布的2015年度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天津市第一养老公寓、第二养老公寓、天津市救助管理站等单位均是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受益单位,用于多功能厅及老人房间维修、老人室内设施更换、设施设备维修等。

记者向有关机构核实对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的具体金额和支出明细,大多表示不掌握具体情况。天津市救助管理站有关负责人说,救助管理站的资金统一从财政划拨,但资金是否是彩票公益金、有多大比例等,则不太清楚。

山西省一家福利院院长说,每年福利院大概能领取10万元至20万元的福彩公益金,究竟公益金有多少、二次分配怎么分,基层并不了解。另一家民办养老院负责人反映说,2008年以来养老院曾领取彩票公益金资助,中间停了3年,2015年开始又重新申领发放,但2015年全年政府给养老院下拨的这部分公益金资助目前仅申领到70%,还有30%一直没有下发,原因不清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