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海南夫妇寻子21年终一家团圆 儿子5月大时被老乡拐卖

2016-08-25 19:35:46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锲而不舍,找到儿童

虽然犯罪嫌疑人陈某顺到案了,但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身份和被拐儿童王宝仍然下落不明。为尽快侦破案件,参战民警不畏艰难,多次奔波于海口、四川两地,对零星线索拼接整理,对海量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警方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四川巴中籍在琼务工人员进行大量排查、走访和分析研判,专案组掌握了一条被拐儿童王宝的现实身份、家庭成员、住址及当年涉嫌参与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和介绍拐卖犯罪嫌疑人罗某义身份的重要线索。

为防止惊动犯罪嫌疑人和被拐儿童所在家庭将其藏匿,根据部署,专案组多措并举,通过调取视频卡口及跟踪守候等方式,紧密围绕线索真实性进行核查。经过大量外围排查工作,专案组最终确定了被拐儿童王宝现在身份叫陈贝及其养父母身份、家庭住址等信息。随后,专案组及时采集了陈贝的DNA样本送厅刑警总队技术处进行检验比对,经检验,陈贝和王某德夫妇DNA相似度大于99.99%,这个结论科学的证明了陈贝就是21年前的被拐儿童王宝,是王某德夫妇的亲生儿子。被拐儿童身份确认后,专案组一边迅速组织人员前往四川、南京等地对犯罪嫌疑人罗某义、杨某进行抓捕,一边研究被拐儿童解救方案。8月13日,经专案组和户籍地派出所做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罗某义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投案。同时,8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也在南京落网,当天海南警方连夜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押回海口。

随着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当年的事实真相浮出水面。据交代,1995年5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陈某顺、陈某雷、王某胜三人经预谋,由陈某顺潜入王某德家将其小孩偷走,交由王某胜和陈某雷看管,随后陈某顺委托杨某介绍买家,杨某便找到了当年在海口当清洁工的四川巴中老乡罗某义帮忙寻找买家,罗某义经多方打听得知家住竹林村的陈某君夫妇因家中只有一个女儿,一直想抱养一个儿子。

为此,罗某义便带领陈某顺、杨某夫妇等三人将被拐儿童王宝抱到海口市龙华区竹林村一条小巷内找到陈某君的妻子,杨某妻子谢某对陈某君妻子谎称被拐卖儿童系其和一名老板所生,后被老板甩了,想将孩子卖掉。陈某君妻子看到小孩后,觉得小孩长得非常可爱,当场表示愿意收买,双方经讨价还价,最终以8000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

黎明前夕,冒雨解救被拐儿童

8月17日凌晨5时,黎明前夕,天刚微亮,经过周密部署,专案组冒着倾盆大雨,成功在被拐儿童养父母家中将被拐儿童王宝解救。

因被拐儿童性格较为孤僻内向,为防止其知道被拐真相后情绪激动,心理受到创伤,根据总队领导的指示,专案组从人性化执法角度,解救当天特意从省安宁医院聘请一名心理专家对被拐儿童和亲生父母进行心理引导。2016年8月18日,专案组安排被拐儿童与其亲生父母见面,离散多年的骨肉终于得以团聚。21年的拐卖儿童案件终于告破,犯罪嫌疑人将等待法律的严惩。

骨肉团聚,母亲失声痛哭

8月18日下午4点半左右,被拐21年的王宝(陈贝)在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见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面对着亲生父母,王宝显得十分羞涩和木讷,而王宝(陈贝)的生母袁某一见到孩子便激动地失声痛哭。王某德看到阔别21年的孩子十分欣喜,满脸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你看这表情、神态都跟我很像,嘴巴简直是一模一样。”王某德妻子开心地说到。看到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王某德表示以后会尊重孩子的想法和选择:“如果他愿意跟我走,将来和我一起生活,当然是更好!如果不回老家,我也尊重他的选择,毕竟孩子大了有他的生活圈,就当我养了个女儿嫁到海南了。”

对于孩子被拐卖和被养父母收养到现在的事实,王某德再三叮嘱儿子“要记住,亲生父母不能忘,养父母的养育之恩也不能忘。”而认亲现场,王宝(陈贝)总是低着头,听着爸爸妈妈讲述这21年来找寻他的艰辛经历,王福德讲述当年孩子被偷走后,夫妻俩留在海口四处寻找孩子,最终花光所后的积蓄还是没有下落,无奈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了老家生活。在场的王宝(陈贝)说,其实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已经觉得自己是抱来的,但是那时候年纪还小,也苦于没什么思想,所以也没有找过自己的亲生父母。当记者问他,以后会选择跟着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的时候,王宝(陈贝)只是轻声说了句“将来,我都会孝顺他们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