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瞄准涉农资金整合 改革已在超1/3贫困县试点
2016-08-11 07:41:53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
分享到:
|
项目资金汇到一个“池子”,怎么安排县里做主,关键看脱贫成效 于都县财政局局长管宏介绍,县里的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然而由于县里没有充分的自主权,这种整合更多属于实施地点空间上的整合,可整合资金也仅限于省、市、县级。 湖北省的试点更进一步。试点贫困县可统筹使用的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州)、县级到村到户到人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对用途相近、范围相似的大类间的资金源头整合,打通使用。县级制定年度统筹资金方案和规划审批方案,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以此为重要依据监督检查,彻底打消了责任单位整合使用项目资金的后顾之忧。 参与试点的孝感市大悟县县长余德芳介绍, 2014—2015年,全县统筹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占专项转移支付的38.7%,同时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引进社会资本,撬动金融资本,县里办成了一批大事、急事和难事。 在各省试点基础上,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明确试点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即中央和省、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财政涉农资金,但属于整合范围的资金项目下达到县里后,可以捆绑使用,怎么安排全由县里做主。 “此次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一个重大突破是拆掉‘隔栏’,将各路项目资金汇集到一个池子里,最大程度赋予贫困县安排使用自主权。”华中师范大学减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陆汉文说。 贫困县可以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后,如何避免一放就乱,让每分钱都花出效益?“试点效果不仅要看整合了多少资金,更要看脱贫成效。” 陆汉文建议,贫困县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项目,有条件的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的监督评价,切实防范资金被挤占挪用。 ■点评 有了自主权 还要花好钱 呼吁多年的扶贫资金整合改革终于迎来重大突破。上级部门属于整合范围的资金项目下达到贫困县后,怎么安排使用全由县里做主。 贫困县有了自主权,也就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扶贫资金都是救穷救急的钱,每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下一步贫困县除了“争取钱”,工作重心要向“花好钱”转变。牵住科学论证这个“牛鼻子”,把涉农资金整合后重点投向最需要帮扶的领域、最需要强化的薄弱环节、最需要突破的瓶颈,特别是要精确瞄准贫困人口不偏离。抓住项目实施这个主抓手,通过推行专家评审、公示公告、招投标、建设监理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按规划使用,不跑冒滴漏。建立完善审计、监察等多部门参与的项目联合验收机制,建立和完善以脱贫成效为导向的考核奖惩机制,避免扶贫资金“睡大觉”和被挤占挪用。(记者顾仲阳) |
相关阅读:
- [ 08-10]习近平经济理论新实践(2):增加公众获得感 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 [ 08-09]彰显大国优势“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 [ 08-09]“卖羊令”是在与精准脱贫唱反调
- [ 08-08]“书生”驻村不惧路途远 用心脱贫累并快乐着
- [ 08-08]大山深处的“重生” ——记闽北山区脱贫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