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工业明胶化身“佐料”流向8省份 监管部门哪去了?

2016-07-25 16:07:40 彭卓、白涌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有毒有害食品“畅销”三年 监管部门哪去了?

在国家卫计委公布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中,工业明胶榜上有名。其中的有毒重金属铬容易进入人体,蓄积后有致癌性。专家表示,工业明胶用肉眼很难分辨,铬等重金属一旦进入身体就容易沉淀在血液骨骼中,很难排出体外。

“1公斤工业明胶能勾兑出约50公斤皮冻、凉皮,或900公斤香肠,且保质期可以延长2至3倍。”营口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队长刘强告诉记者,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注入食品中,成本会大幅度降低。

2013年以来,仅营口地区涉案犯罪嫌疑人就购入了5吨工业明胶,其中1.4吨被制作成数十万公斤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到市场,且从未被查获。记者在当地采访时有群众提出质疑,有毒有害食品“畅销”3年无人管,监管部门哪去了?

“现在有毒的食品种类太多,相关检测难以覆盖。”营口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毒有害食品大多在“黑窝点”炮制,比较分散,相对隐蔽不易被发现,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食药监部门没有搜查权,即使到了黑窝点门口,只要他们把门关上我们就没权进入,只能请求公安部门协查。“有的不法商贩看公安部门要来了,把锅一藏,违法违规材料顺着下水道冲走,就很难找到证据。”

目前,营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查,加大相关监管力度。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黑窝点”臭气熏天的背后,是工商、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各司其职却都有缺位的结果。  据了解,这些黑窝点普遍没有工商营业资质,制作过程中排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违规添加的工业原料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要求。然而,营业3年来制作销售数十万公斤有毒有害食品,并没有受到相关处罚,看似“多头治理”,最后却沦为“没头治理”。

从源头遏制黑心商不敢铤而走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采取非常规行动,每年破获食品犯罪2万起左右,是前几年的几倍。

用病死猪肉制作熟食、使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接二连三地被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为何仍有少数不法商贩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事实上,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去年也捣毁了6处涉嫌制售假药窝点,查扣500余万粒“毒胶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警方透露,这些查扣的胶囊皮重金属铬量超标40倍以上,连胶囊芯也是过期的药加玉米面混合制成的,销往10多个省区市。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与两三年前轰动全国的“毒胶囊”案相比,如今这些犯罪团伙作案手段更加隐蔽,间歇性、流动性强。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违法成本和获取暴利之间不成正比,一般罚款了事,判刑也短。加之有些监管人员觉得一个小黑窝点掀不起什么浪,暂时漏了也没什么,等一轮严打再打击也来得及,“不约而同”错过的结果,就造成这些“黑窝点”如同牛皮癣般顽固多现,有毒有害食品大肆流向市场。

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海山认为,《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力度,但仅是改变对于罚金刑的设定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有期徒刑依旧保持在相对较低的程度。加之一些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年龄偏大,人手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资金有限,无法适应严峻的监管形势。

在德国一旦出现食品药品问题,肇事者有可能被罚得彻底破产;在法国如果出售过期食品遭到举报,食品店将立即关门;在韩国制造有毒食品药品者在10年内将被禁止营业……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张宝义等专家建议,应加大刑罚成本,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动社会共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