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杠杆怎么控? 清理融资平台严控债务风险
2016-07-22 07:09:5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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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融资平台,严控债务风险 如何让地方政府的“杠杆”安全可控? 对地方政府债务设“天花板”,限额管理是遏制地方债过快增长的重要手段。根据2016年预算,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是1.18万亿元,并根据风险、财力等情况,将发债额度分解到各省级政府,地方举债不得突破限额。 “前些年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主要靠投融资平台。通过融资平台举债融资,一个突出问题是运作不够规范,融资规模迅速膨胀。”山东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这两年山东省已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在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存量债务基础上,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关闭空壳类公司,积极开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目前,转型后的融资平台公司能够按照市场化原则融资和偿债,消除了政府隐性担保,实现市场主体化和风险内部化。”这位负责人表示。 “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是15.4万亿元,大部分是通过融资平台举借的。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一个核心举措。”王克冰介绍,去年因为经济下行的压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局部地区偿债有一定困难。清理锁定这些存量政府债务,并通过债务置换政策,使到期债务的偿还期限后延,不仅有效化解了局部地区偿债风险,也避免了因债务违约给金融机构带来的不利影响。 “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生效后,地方政府举债只能发行政府债券,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债。再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举借政府债务,就是违法行为。” 王克冰强调,金融机构应当了解这些政策的变化,给融资平台公司放贷时要注意风险。由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融资和偿债,地方政府不得承担偿债或担保责任。 (李丽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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