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游走灰色金融地带 □本报记者 高改芳 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再加上最近两年兴起的P2P网贷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等等,民间资本进军金融生态各异,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小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在降低交易成本、激活民间投资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越来越多的P2P公司跑路、非法集资、各种民间金融公司相互串通、高利贷形成“一条龙”产业……尤其是一些民间资本披着金融创新或互联网的外衣,游走在灰色金融地带,极易引发风险。专家认为,对此类灰色金融地带的监管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要敢于“亮剑”,对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灰色民间金融”实施有效监管和精准打击。 跑路的P2P 6月29日,针对“e速贷”非法集资一案,广东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鹅城”发布通报,称“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丘某琼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此前,此案件已被广东警方定性为非法吸存,经过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 而上海的P2P网贷平台上海晋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晋兴资产”)实际控制人王冕将公司资金划转至其个人账户后不知所踪。晋兴资产管理层发现实际控制人失联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材料显示,王冕实际上还控制着海兴领惠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兴公司”)。王冕共从这两家公司转走资金约15662万元。截至报案时,晋兴资产账上共有资金414万元;未到期应收账款50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约928万元;未兑付投资人资金约4.32亿元;涉及投资者人数2156人。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晋兴资产的办公地点在上海市淮海西路的环贸大厦,是上海黄金地段的高端商务楼,租金昂贵。但王冕失联后,投资者们才发现,晋兴资产尚拖欠6月份房租及物业管理费约230万元。 让人意外的是,晋兴资产的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金为1亿元。但晋兴资产实际控制人王冕将公司股份转让给严爱民的《股权转让协议》上则显示公司实缴0元。 据了解,认缴资本就是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则是企业经过验资认定的实际已缴的注册资本中的一部分或全部。2014年3月起,公司法调整以后注册资金取消下限。也就是说以前最低3万注册资金现在最低1元就能注册了。此外还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举例而言,如果你想成立一家注册资金1亿元的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写明注册资金1亿元,出资时间写2045年。那么营业执照上直接写注册资金1亿元,可以到2045年再出资。这里的1亿元就是认缴,到2045年前的这段时间内往公司基本户存入1亿元,再办理验资报告,申报入资信息,这时候1亿元才叫实缴。 可见,晋兴资产就是一家并没有实缴资本的空壳公司。而且,晋兴资产的实际控制人王冕对“失联”似乎早有准备。 工商资料显示,晋兴资产成立于2014年8月。2014年11月,王冕就把晋兴资产50%的股份委托严爱民代持。同月,晋兴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严爱民。于是王冕成了晋兴资产的幕后控制人。从2015年初开始,王冕将公司的资金逐渐划转至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和个人银行账户,合计金额约1.5亿元。 据投资者提供的资料,晋兴资产和海兴公司所募集的资金大多没有真实投向。目前可掌握的投资项目只有一个是和平安创投合作的5000万元项目。目前晋兴资产“未到期应收账款5000万元”即指该项目。项目预计收益率为5%,而晋兴向投资者承诺的收益率为7%-9%。 此外,晋兴资产还提供了一份与“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显示,晋兴资产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7年1月24日止,在5500万元额度内,有权根据借款人需要向借款人分次发放借款。据知情人士介绍,这个项目涉嫌虚构,只是为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营造继续经营的假象,伺机把晋兴资产的资金转出。 知情人士分析,从晋兴资产和海兴公司从注册成立到控制人卷款跑路的情况看,其控制人王冕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真实从事网络借贷业务。该人士反应,王冕系1978年出生,早先从事过钢贸业务,对虚假注册公司以及可钻的金融漏洞颇为了解。 网贷之家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26日,2016年累计有停业及问题平台505家,其中良性退出(停业、转型)的平台数量为238家,占比接近50%。跑路类型的平台数量今年5月有20家。截至6月26日,6月已有22家跑路。而2015年同期,5月跑路平台数量高达37家、6月跑路平台数量高达54家。跑路平台运营时间相比之前有所延长,运营时间长于1年半的平台占了大多数,这也表明纯诈骗平台的数量出现下降,跑路的主要原因变成自融、资金链断裂、经营不善、糟糕的外部环境导致平台选择跑路等等。 惊魂的民间借贷 除了卷款跑路,也有一些P2P网贷公司、小贷公司和投资担保公司等参与到民间高利贷的灰色链条中,其中不乏为投资者设的欺诈陷阱。 因为买房急需资金,而银行的贷款又一时放不下来,上海的张先生在房产中介“S房网”推荐下,联系了一家P2P,张先生被告知要先去人民银行进行征信资料调取。张先生来到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后,竟发现沿途“XX金融”或“XX贷”之类的公司林立。此外,散发业务传单的业务员遍布征信中心道路两侧。不一会儿,张先生手中已捏着20余张各式名片,大部分都冠以“XX银行”字样及标识,但张先生询问后得知,他们与正规银行之间毫无关系。 不错,这些就是民间借贷公司。办好征信材料后,张先生来到中介提供的一家“XX贷”P2P公司。这家公司同样位于浦东某甲级写字楼内。看过征信材料后,他们告诉张先生,有两种借款方式:一是通过张先生名下的另一套住房进行抵押借款,流程相对快捷;二是依据个人信用状况的“信用借款”,但手续更麻烦,利率也会稍高。因为放款速度快、借贷利息相对较低,张先生决定采用抵押贷款,对方说次日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及签署合同。 签署合同时,张先生发现该公司的名称并未出现,借款给张先生的是其公司一位人员。而且张先生拿到借款时,要第一时间还利息,且利息要还给另外一个人。也就是说,与张先生签借款合同的是张三,而相关利息(符合最高法院4倍利率规定的部分)以及“咨询费”(超出部分)收据却是由李四签。未来“XX贷”公司一旦不予承认,张先生的数万元高额利息就可能白付。 警觉的张先生要求“XX贷”的这两名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另行签署文字证明张三授权李四代收利息费用。他们不情愿地表示,此前从未有过这个操作,认为没有必要,但张先生没有妥协。 在银行转账之后,张先生签署了相关收据。随后,该员工拿出一份“抵押房产授权处置协议”要张先生签字。张先生发现,明明是借款1个月,该文件却写成授权时间为1年,而且张先生要把自有房产授权其再抵押及其他操作。想起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所称:“7天内房产证暂押在中心,7天后债权人将其取走。借款到期后,双方应来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时,张先生不寒而栗。 这表明,如果张先生不慎签了字,那原本1个月的“抵押期”被偷梁换柱成了1年,而且张先生的另一套房产还被授权由“XX贷”公司随意处置,后果不堪设想。这份奇怪的授权书,张先生本人没有签字,对方竟什么也没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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