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指导意见:2020年底前严禁新增水泥建设项目
2016-05-19 06:48:57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分享到:
|
京华时报讯(记者贾婷)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量排名前1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60%左右。 《意见》指出,要通过多种形式压减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 其次,要淘汰落后产能,污染物排放达不到要求或超总量排污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要立即关停退出。 再者,在采暖地区的采暖期将全面试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错峰生产,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压减采暖地区熟料产能,同时有效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与取暖锅炉排放叠加,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其他地区水泥熟料装置在春节期间和酷暑伏天也应错峰生产。对不宜临时停产的平板玻璃生产线,倡导通过行业自律按一定比例降低负荷、合理限产。 |
相关阅读:
- [ 05-17]进驻中办国办等单位 7家纪检组都查出哪些问题
- [ 05-16]国办转发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意见的通知
- [ 05-13]国办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
- [ 05-12]国办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