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治国理政关键词:维护宪法权威 捍卫宪法尊严
2016-05-14 10:17:3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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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今年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宣誓台前,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在国徽下庄严宣读誓词。 短短70字的誓词背后,显示出中共对宪法的高度尊重和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从2014年首次提出,到2015年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再到2016年正式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正从文件走入公众视野,成为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彰显出法治的力量。 法治精神的生动表达 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这一制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规定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在内的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为何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宪法宣誓制度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可以说,宪法宣誓提醒了宣誓人3个最基本的问题: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以时刻铭记自己的权力来自人民。同时,宣誓也是一种庄重承诺:誓言接受公众监督,违反誓言要被追究责任。 从新任省长到入额检察官、新录用公务员……手持宪法面对国徽宣誓——这一庄严的场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众面前,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生动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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