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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改革实行一年 全国法院立案数同比增三成

2016-05-11 06:45:29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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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奇葩”起诉出现,规制恶意诉讼缺乏依据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派出10个督导组,分赴河北、辽宁、上海等地,释明立案登记制改革法律适用问题,同时检查开展登记立案工作的运行情况,并询问律师、当事人对立案改革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凸显。

对立案登记认识存在偏差。有些人提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案件无须审查就可进入法院。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得出现了网上热炒的“赵薇瞪我”等“奇葩”起诉。

行政案件立案面临巨大压力。行政案件同比增长60.97%,个别地区增幅超过100%,给后续审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此外,少数地区党政领导没有树立法治观念,仍以维护地区稳定为由,要求继续对诸如涉及当地重点工程的案件不予受理。

多元化解、诉前分流难度加大。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不少当事人拒绝选择诉前调解,多元化解机制难以全面落实,诉前化解空间不断压缩。

规制恶意诉讼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改革后恶意诉讼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且有上升趋势,如对基于同一行政行为或纠纷,反复提起不同类型诉讼;对已处理过的信访诉求,再次提出行政诉讼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要求,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制裁违法滥诉,专项调研惩治恶意诉讼工作,研究制定惩治恶意诉讼的规范性文件,推动立法机关修改完善法律。

同时,各级法院要严格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相关规定,对于干扰登记立案工作的要如实记录、全程留痕。要严格依法立案,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好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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