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三种敛财方式最为常见 据统计,近年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接到涉及“山寨社团”投诉案例200多个。 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说,“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等手段在境内敛财,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1.明码标价卖“头衔” 广西南宁书法爱好者老苏,近年通过缴会费的形式成为“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会”等10多个协会的会员或副会长。他说,各协会入会费门槛不一,少则三四百元,多则1000元,不少都是终身会员制,申请时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而这家“研究会”正是被通报的“山寨社团”之一。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山鹰认为,一些个人与单位之所以愿意掏钱参加这些社团的活动,主要是受到颁发奖项的吸引。例如获得“杰出青年奖”“杰出华人奖”等,可以提升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2.培训活动大肆收费 曾被通报、现在仍继续开展活动的中国艺术家协会一名工作人员称,如以该协会名义开展商业活动,需要交纳几万元的费用。 老苏介绍,其加入的几个协会也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书法交流、旅游观光等活动。参加活动除场地费之外,其他费用均需自理。“每次活动个人开支2000—3000元,有的是一次性缴纳给活动的组委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有的则是缴纳一部分定金,事后再结算。”老苏说。 在通报名单之列的“中国风水家协会”,一名高姓负责人称,协会有一批水平不错的“大师”,要是请他们看风水,“服务”收费是2万元以上。 3.变相敲诈勒索企业 安徽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介绍,这些年企业常收到一些社团发来的评比邀请函,个别协会甚至威胁称如果不参加评比,就会在业内被看低、市场被挤压。 此次曝光名单中有一家“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广东省质监局官网信息显示,该局此前曾查处了一家与“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签订业务代理协议的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是协会21315系统中心在广东地区的代理单位。结果,该公司却冒充质监局的身份致电企业,要求缴纳“质量信誉企业”建档费等,50多家企业遭骗取千元不等的“费用”。 >>专家解读 对“山寨”应提高违法成本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马庆钰告诉记者,“山寨社团”往往都是“拉大旗作虎皮”,虚拟冠冕堂皇的头衔让公众对其难辨真假。 “与正规协会的公益性质不同的是,多数‘山寨社团‘的主要目的是牟利,打着五花八门的旗号吸纳会员、违规收费。”广西作协会员、河池市文联副秘书长石肖永说,从通报情况看,文艺、食品、医疗领域是“离岸”“山寨社团”的重灾区。 “民政部通过公布名单的方式,让更多的人知道‘山寨社团’,迈出了规范治理的重要一步。”马庆钰说,下一步应着力打造规范效果更明显的信用信息平台。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志强说,应对社团组织划定底线、红线,进行多方监管。对“山寨社团”要严管严罚,提高其违规违法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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