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肾脏移植六成器官妈妈捐出 孩子给父母捐肾不多

2016-05-06 16:40:14 陈晓丽 周国芳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器官捐献数量不足需求的1%

“亲属活体肾移植这么多,关键还是居民死亡器官捐献数量仍无法满足需求。 ”在孟慧林看来,我国居民器官捐献意识仍限制着器官移植的发展, “近两年, 居民死亡器官捐献虽然越来越多, 但距离需求仍差距很大。 ”

门同义也深有同感。 据悉,在该院登记等待肾源的患者就有300 多个, 其中很多患者在绝望等待中离去。在具有肾移植资质的各大医院, 都存在许多登记等待肾源的患者。

据介绍,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和原卫生部联合启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1年试点工作扩大到16个省份。 试点工作启动四年多来,器官捐献数量大幅增加。 我省器官捐献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据统计, 截至2015年底, 全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报名3274人,实现捐献396例。 捐献量比过去五年还多。

尽管捐献数量越来越多, 但与需求相比差距很大。 有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每年有150万名患者需要通过器官移植来拯救生命, 但是, 每年可供移植的捐献器官数量还不足百分之一。

专家表示, 居民死亡捐献的器官肯定是最优的选择,然而,在捐献器官不足的情况下,不少患者最终只能选择 “亲属捐献活体器官”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规定, 配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可以向亲属捐献活体器官。

“我们有一半左右都是亲属活体器官捐献。 ”孟慧林说。而据记者了解,有的医院超过七成的肾移植都是来自亲属活体捐献。

传统思想、 法规限制成器官捐献最大束缚

孟慧林说, 现在关键还是自愿捐献者太少。 在他看来, 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传统观念,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不能死无全尸等。 ”

对此, 省红十字会有关工作人员也深有感触。 “协调潜在捐献者捐献时, 在世的亲属很多无法接受。 ”一位器官捐献协调员表示。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居民签署死后自愿捐献器官的志愿书, 但在我国还没法做到捐赠者本人同意即可捐赠,有一个家属不同意, 捐献都不可能实现。 ”我省一位器官捐献协调员表示, 在其他一些国家, 器官捐献者只要在生前同意捐献器官,签过同意书, 器官移植就能进行, 但这在中国行不通。

对此, 我国著名肝脏外科和肝移植专家朱继业等专家就公开建议, 我国应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真正做到 “只要捐赠者本人同意即可生效” 。

从已实现的捐献来看, 有不少器官捐献者是因为家庭情况不好, 最终选择器官捐献。这就需要对捐献者进行一定的救助。 据了解, 目前国家对器官捐献者也有一定救助机制, 救助资金实行 “三三制” 来源, 即受体出一部分、国家出一部分、 慈善机构救助一部分的方式。

但也有专家提醒, 无论哪种补偿政策, 肯定都不能通过现金方式进行,否则就会成为变相的器官买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