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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2016-05-06 15:55:12 胡浩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李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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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胡浩)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6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希望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确保捐献人体器官转运流程的通畅,将因器官转运环节对器官移植患者的质量安全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通知明确,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协调机制,设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各部门通力合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技术规范与标准,统一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文件。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救护车优先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便捷、快速通过收费公路收费站。民航部门负责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人员优先安检、快速登机,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班次,遇拥堵或流量控制时优先放行。铁路部门负责保障火车站安检快速过检、乘车,协调列车车次,必要时登车后补票。红十字会负责协助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提供人体器官运输专用标志。

通知将器官转运分为一般流程及应急流程,转运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不同流程,实现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的快速通关与优先承运,提高转运效率,保障转运安全,减少因运输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费。

专家介绍,器官移植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是由捐献者捐献的可供移植的器官。可移植器官的运输是一场生命与时间的赛跑。受制于现在的医学技术,可移植器官均有可以耐受的最大缺血时间,例如肝脏耐受冷缺血时间上限为12小时,超过此时间受者的原发性移植肝无功能、移植肝功能延迟恢复、胆道缺血性损伤等并发症发生率显著增高,受者术后生存率明显降低。

目前,我国年捐献器官数量已位居亚洲第1位、世界第3位。截至2016年5月5日,全国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7101例,捐献大器官19417个。其中,2015年完成捐献2766例,捐献大器官778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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