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撑不到土地使用权到期 住宅共有部分管理需更多细则
2016-04-27 10:25:32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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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很多人还在纠结自家房本上的土地使用权还剩多少年时,一个新的问题又已经出现,住宅楼里的很多公用设施,也许撑不到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那天。 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刚刚公布的数据显示,该市目前有各类电梯21万多部,是世界上电梯数量最多的城市,但是其中大量电梯使用时间超过15年,其中住宅电梯超过2800部,“老龄化”问题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而在全国范围内,去年我国新增使用15年的老旧电梯3.75万部,总数达到了30万部,而全国电梯总数不过才400万部。 电梯只是住宅小区面临老化现象的冰山一角,小区路面、楼内管道、花园绿地、楼体墙面,这些设施都会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老化,只不过因为难以量化,加之又无安全紧迫性,故而没有得到像电梯一样的关注度。但这并不表明,这些老化现象不会影响居住质量,不会在老化到特定程度时威胁居住安全。 每一个新建小区,不论建成时多么高端大气,总有老化的一天。而小区内的设施,皆有其服役期限,不是每一个都能用上70年而不坏。也就是说,对于都市业主来说,土地使用权“大限”尚远,而土地上的某些设施可能已经“寿终正寝”了。 这些设施到底该由谁来维修?这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 业主会说,答案显而易见啊,当然是物业公司。 且不论产权复杂的老旧小区有无物业公司,即便是物业配套齐全的新建小区,物业公司也会对着维修账本进退两难,因为这些设施本来就是业主自己的。根据《物权法》,“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换言之,物业公司作为业主集体“聘用”的“管家”,给业主维修设施无可厚非,但维修支出往往在物业成本之外。以现有的物业费收入来支付维修成本,物业公司就会陷入小区越旧支出越多的恶性循环,而调涨物业费的权利握在业委会手中,形同僵局。如果让业主另交维修费用,怎么收,能收上来多少,又是未知数。更换一部老旧电梯,敲遍全体业主房门未必能有统一意见,这就是很多小区明知电梯超期服役却无可奈何的苦衷所在,那么,重铺一段破损路面呢,修补一堵围墙呢,更换新的健身设备呢? 拖着,把问题留给更有智慧的“后来人”,是当下很多小区的妥协做法。但如此做法又会让设施老化现象日益加剧,最终积重难返。而当每一个住户都认为设施维护与自己无关时,粗糙使用又会进一步缩短设施的服役年限。 其实,很多问题的解决之道,早就有所明确,电梯亦然。住宅楼维修的资金来源并非无源之水,比如,买房时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再比如,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收益权。但是,专项维修资金如何有效提取,使用时如何有效监管,一旦不够用该怎么办,相关细则却有待完善。而业主怎么不让自己对共有部分的收益权停留在纸面上,怎么“共同管理”好共有部分,这些也无现成经验可循。 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应该有业主共同管理,电梯亦然。但是,当一部电梯都难以有章可循去管理好时,业主们又怎么可能有办法去管理好其他共有设施呢? 业主们需要的,不只是一部新电梯,他们更需要相关部门能够从顶层设计,完善现有物业管理和房屋维护机制。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居住环境越来越好,只是需要行之有效的规则。规则明确了、细化了,很多问题,其实也就不难解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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