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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新时代即将开启 在共享中实现精准扶贫

2016-03-10 15:36:17 杨佩颖 来源:未来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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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出台 网络诈捐还会有吗?

    全国政协委员王名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未来网记者 杨佩颖摄

网络平台有无监管责任?个人在网络上能否发起募捐?网络募捐成为慈善法起草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各种名义的网上募捐活动在网络社区风生水起,求助帖、微博微信劝募、淘宝义卖等活动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但网络募捐行为中屡现诈捐门,无不引人担忧。

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时代,网络募捐方便快捷。另一种观点认为,目前网络募捐鱼龙混杂,严重影响了慈善的公信力,建议对网络募捐予以限制。最新修改的慈善法草案对互联网公开募捐作出最新规定。草案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这意味着,草案放宽了对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公开募捐的限制。

王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网络募捐,在慈善法之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慈善法对这种行为采取一种审慎的态度,并没有去限制,也没有去打压,我们希望更多的观察。”

曹义孙认为,“借助互联网的方式开展慈善工作,可以减少一些成本,而且有记录,必须应用恰当,大数据时代下,如果监管到位,不但都能发挥慈善事业最大的作用,还能够避免慈善腐败。”

慈善法出台后,能否规范网络募捐,避免诈捐事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不排除很多法律素质欠缺、利益熏心的人,即便有这样的制度,也不会按这种制度实施。”曹义孙认为,“网络诈捐这种行为肯定会出现,但也肯定会减少。慈善立法可以避免一部分诈捐的行为,也为加强惩处诈捐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能够很好的打击他们。”

“完全杜绝,是不可能的。”王名认为,类似郭美美事件及其他一些募捐丑闻,其很重要的原因是体制问题,体制本身保障不了公益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慈善法的出台意味着对慈善体制的改革,也搭建了一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机制,如果公开透明了,这样的事情在萌芽阶段可能就被遏制了,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少。

慈善法引入共享理念 助推精准扶贫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最新修改的慈善法草案第一条在之前的基础上新增了一句“共享发展成果”,王名认为,“这是国家提倡的“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慈善事业实际上可以对社会财富进行有效调节,慈善是参与共享经济的很重要的机制。”

草案第三条新加入“公益”二字,将慈善定位为“大慈善”,亦即现代慈善。不止包括传统认知中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还包括其他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如: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

王名表示,新法给出了很多制度安排,为公民个人、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了相对比较开放、容易的空间和平台。

同时,草案规定:“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这与国家的扶贫战略密切相关,希望把慈善力量引导到扶贫领域中去。

“慈善组织是非常重要的扶贫力量。”王名结合其他国家的经验,告诉记者,“扶贫到了当下这个阶段,难度越来越大,只靠政府自上而下的力量有时候很难做到,能不能有效的改善贫困情况,有效的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这些可能都需要慈善组织的力量。”

“慈善法以慈善组织为主体,为那些参与扶贫的组织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武器,保障他们的权益,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支持。”王名说。

立法开启慈善的未来 税收优惠有望破冰

“从无法到有法,慈善法的制定开辟了慈善领域的新时代,只靠慈善法是解决不了慈善领域中的很多问题的。”王名表示,“后续还有制度建设、政策等方面需要政府去做,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去做出适当的安排。比如,对于网络募捐,怎么更好的去规范这种行为,利用开放的、信息及时公开的平台对他们进行实时监控和监管,这些都是今后需要完善的。”

草案明确规定了慈善组织和公益捐赠人应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王名认为,新法为未来其他立法及制度安排留出了空间,比如社会组织法的制定、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慈善法不能制定具体的税收政策,必须通过单行税法的调整和国务院出台配套文件来完成,为今后修订单行税法促进慈善发展预留了空间。

长期热衷慈善事业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言恭达早已将慈善当成一种生活方式。他建议,“慈善法出台后,仍亟需在税收减免、宣传传播、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办法,把慈善法鼓励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精神,真正可操作性地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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