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国,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正局级的“一级警监”。 2014年5月,将满60岁的宋建国被北京市纪委调查。 生于1954年的宋建国堪称老公安,毕业于北京市公安学校。在北京市辖下派出所当了10年基层民警和8年派出所所长。从1995年开始,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保安管理处处长和通州区公安分局局长。2006年,52岁的宋建国升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2015年5月25日,宋建国在一中院受审,2015年11月6日,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对检方的指控予以认可。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获悉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青、总经理刘某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宋建国的受贿事实主要有四项:一是宋建国于2004年至2008年9月,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谭峰的请托,为谭谭峰及其亲属、朋友办理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为此,2010年8月至12月,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牌手表两块,共计价值47万元。 二是宋建国于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利用其担任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的请托,为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提供帮助。2008至2012年,宋建国以明显低于市场价94万元,购买到翟玉堂的公司开发的通州区马驹桥镇潼关三区房屋两套,送给其情妇。此外,翟玉堂还主动将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的马驹桥潼关二区商铺两套送给了宋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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