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19日电(见习记者 李苑露 通讯员 张嫣 黄红蕾)2月16日11时,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接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报:2月14日深圳皇岗口岸现场入境人员中发现一例自萨摩亚归国的发热人员,经深圳局保健中心初筛和广东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确认,检测结果显示寨卡病毒核酸阳性,该旅客已于2月15日回到浙江义乌家中。19日,经中国疾控中心确认,该病例为中国第三例输入性、浙江省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目前,对其同行的32名旅客样本的实验室检测正在进行中。 在接到通报后,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立即通知下属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并通报浙江省卫生与计生委员会。 同时,检疫人员也赶赴该旅客家中。经查,该旅客腋温37.3℃,全身多处红色斑丘疹,左眼结膜充血。检疫人员采集了患者样本,送浙江检验检疫局下属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保健中心进行检测。该旅客于2月16日下午被送往义乌市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状况良好,体温正常。 据了解,该旅客与亲朋好友共33人自行组团赴萨摩亚旅游。33人团中,已有20人(含确诊病例本人)分别返回杭州和义乌,13人于2月16日晚经香港直飞义乌。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检疫人员对该13名旅客全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工作,未发现有发热等症状人员,2月17日,分别对其余19名同行出境旅客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工作。目前,对同行的32名旅客样本的实验室检测正在进行中。 寨卡病毒源于非洲,为黄病毒属,通过蚊虫叮咬在人和动物间传播,属于人畜共患疾病,传染性极强,感染者约20%发病,临床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关节痛、肌肉痛等,临床症状温和,一般持续2-7天,目前尚无针对该病毒的疫苗和有效治疗手段。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议,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妇女谨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前往南美和大洋洲等寨卡病毒流行地区旅行的人群需防止蚊虫叮咬,减少蚊虫和人体接触机会;自寨卡病毒流行地区返回,入境时出现发热、皮疹、肌肉和关节痛等症状的,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如实申报,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实施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并前往医院就诊,如实告知行程经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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