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年,习近平治国理政的“四大支柱”
2016-01-26 22:20:59 来源:学习小组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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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柱二:科学治理 抓住科学治理这一支柱,推动国家高效发展。 治理的科学性决定了国家治理水平的层次和效能。习近平总书记以政治家和战略家的远见卓识,第一次把治理好社会主义国家这个宏大命题摆到了全党面前,立志走出一条与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迥异、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之路,全面驱动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 1、系统规划国家治理体系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首先描绘了一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顶层设计蓝图,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在清晰勾画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方向标、路线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同时,围绕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主持制定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长远和眼前、治本和治标、战略和战术有机结合在一起。 2、着力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认识到,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及治理能力的强弱,是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竞争力的关键。首次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把执政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国家治理能力有根基、有灵魂、有底蕴。 3、多措并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协同并进,习近平在治国理政中非常注重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首先,强调依法治国。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当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之一,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其次,重视社会管理。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人口户籍制度改革,改善劳动力供给;加速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向农村和落后贫困地区倾斜;积极改善土地供给,着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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