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替考被告判拘1个月 3名枪手因照片露马脚落网

2016-01-16 07:14:42 孔德婧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自去年11月1日起“组织替考”和“替考”首次作为犯罪被纳入到刑法后,昨日上午房山法院连续对三起替考案开庭审理,三起案件的四名被告人中有三人是“枪手”,还有一人是被替考的考生。四人都是在去年12月26日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时落网。经审理,法院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罚金一万元。宣判后,四人均表示不上诉。

仨“枪手”由同一“中间人”介绍

2015年12月26日,201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首日,警方便在房山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招考的考场内,接连抓获了一男两女共三名替考“枪手”,随后又在学校附近一酒店内将一名被替考的考生抓获。由于另两名被替考者事发时都在湖南,目前也已归案。

巧合的是,涉案的三名被替考的考生都在考试之前曾报名参加了一家名为“中国社科院在职研究生专修班湖南站”的辅导学校,而他们的替考“枪手”也都是由该辅导学校的负责人匡老师(另案处理)介绍的。

枪手都因照片对不上号被识破

根据被告人当庭的供述,这三起替考案其中的两位“枪手”——马彬(化名)和胡一(化名),都是开考后才坐下答了几道题,就被巡考老师在核查准考证和身份证照片时发现。

“因为准考证上都是考生本人的信息,身份证也是考生的。”代替谢刚(化名)来考试的马彬称,他是1982年出生,而要替90后的谢刚考试,因害怕被发现,他还特意戴了一顶帽子。然而监考老师还是觉得可疑,两次要求马彬摘下帽子,将其样貌和证件照片对比。

因为差别太大,监考老师最终选择了报警,马彬遂被当场抓获。“当时被抓后民警问我,我直接说了我是替人来考试的,我以为承认了就可以走了,但是他们说你走不了了。”之后,民警将在考场附近等候的考生谢刚一并抓获。

而另一案中的女“枪手”康欣(化名)则运气“好”一点,考到下午才被监考老师发现。原来,在考研之前,康欣和被替考考生曾音(化名)一起去了报考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而就在拍摄准考证照片时,由于现场混乱,康欣直接替曾音拍了照。这样一来,准考证上虽是曾音的信息,但照片却是“枪手”康欣的。

可是,当康欣拿着印着自己照片的准考证和曾音本人的身份证去参加考试时,两张照片的差别还是被监考老师发现了。

因怕有的考生有整容的情况,监考人员又让她参加了下午的考试。下午,监考人员经过仔细查验后,将康欣带出考场,她当场向民警承认了替考。

四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不上诉

昨日上午,房山法院对这三起替考案采用简易程序,依次审理。四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

在最后陈述阶段,马彬称,自己选择代人考试是因为家中父亲患有重病,自己只能从外地回家照顾,不知道替考也是犯罪。

最终,房山法院三案一同宣判,判决四人均犯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1万元。宣判后,四人都表示不上诉。

另据了解,案发后,三案中被替考考生的考试成绩一律被取消,涉案其他人员也将被另案处理。

对话

获刑考生: 没想到找人替考后果这么严重

三起案件中,24岁的考生谢刚与枪手马彬是一同受审的,由于马彬落网,在考场附近等待的谢刚也被很快抓获。被带上法庭时,谢刚的目光一直在旁听席中寻找,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表情有些茫然。庭审后,谢刚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北青报:你之前知不知道找人替考会触犯刑法?

谢刚:不知道,当时没想到这么严重。

北青报:是你自己选择考研的吗?之前有没有考过?

谢刚:考研是自己想考的,初衷是提高自己的学历,已经考过两次了。

北青报:为什么要找人替考呢?

谢刚:我大学学的土木,这次考的是公共管理专业,不是我本科学的专业,所以心里没底。

北青报:你了解这个枪手的水平吗?万一这次他也没考上怎么办?

谢刚:我不认识他,也不了解他的实力。如果今年还没考上,我就考虑参加工作。

文/本报记者 孔德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