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枪手” 将现首个获刑者 考研找人替考 考生也涉嫌替考罪 检方建议拘役两人1至5个月 业务经理梁某花7.6万找到“枪手”替自己参加2016年研究生考试,而替考组织帮其找到“枪手”——大学毕业生蔡某,后蔡某在考场内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今天上午,海淀检察院以涉嫌替考罪对蔡某及考生梁某提起公诉。据悉,这是去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北京首例考研替考入刑案。 花7.6万找考研枪手 梁某35岁,是一家知名电子公司的业务经理,打算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的MBA(工商管理硕士)。梁某自知凭自己能力无法通过考试,于是在网上寻找“枪手”。搜索过程中,梁某注意到了一家替考组织,通过广告中的手机号,梁某联系到了一个名为“马老师”的人。一方沟通后,二人约在了大屯附近的一家快餐店见面。 二人签订了一份所谓的《2016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合作协议》,由该替考组织帮助梁某寻找“枪手”,梁某支付替考组织7.6万元。过了两天,梁某将先期的5万元打给了“马老师”,剩余的2.6万元在考试结束后再给付。 “枪手”考场被识破 之后,替考机构便开始寻找“枪手”。今年26岁、大学毕业后赋闲在家的蔡某通过微信群看到了替考组织找“枪手”的广告,但据蔡某称,替考组织承诺他的报酬只有500到3000元不等,具体的数额要看最后的考试成绩。据承办检察官孙鹏称,蔡某自己并未取得研究生学历。 于是,在替考组织的联系下,梁某和蔡某私下见面。考试之前,梁某带着蔡某来到北京理工大学做了考研的现场确认,并办理了准考证,上面的信息是梁某的,而照片则是蔡某。 2015年12月26日上午,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第一场考试,蔡某带着梁某的身份证和不合格的准考证来到考场。在进场核对考生信息时,监考人员发现蔡某身份证照片与准考证照片不符。 “考虑到会影响其他考生,监考人员并未对蔡某立即作出处理,而是先让其参加了第一场考试,结束之后,蔡某被监考人员带到考务办公室,在考务人员的质问下,蔡某当场承认自己替考的事实。”承办检察官孙鹏说。 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供述了其犯罪事实,2015年12月29日犯罪嫌疑人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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