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1月1日起“组织替考”和“替考”首次作为犯罪被纳入到刑法后,昨日上午房山法院连续对三起替考案开庭审理,三起案件的四名被告人中有三人是“枪手”,还有一人是被替考的考生。四人都是在去年12月26日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时落网。经审理,法院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罚金一万元。宣判后,四人均表示不上诉。 仨“枪手”由同一“中间人”介绍 2015年12月26日,201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首日,警方便在房山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招考的考场内,接连抓获了一男两女共三名替考“枪手”,随后又在学校附近一酒店内将一名被替考的考生抓获。由于另两名被替考者事发时都在湖南,目前也已归案。 巧合的是,涉案的三名被替考的考生都在考试之前曾报名参加了一家名为“中国社科院在职研究生专修班湖南站”的辅导学校,而他们的替考“枪手”也都是由该辅导学校的负责人匡老师(另案处理)介绍的。 枪手都因照片对不上号被识破 根据被告人当庭的供述,这三起替考案其中的两位“枪手”——马彬(化名)和胡一(化名),都是开考后才坐下答了几道题,就被巡考老师在核查准考证和身份证照片时发现。 “因为准考证上都是考生本人的信息,身份证也是考生的。”代替谢刚(化名)来考试的马彬称,他是1982年出生,而要替90后的谢刚考试,因害怕被发现,他还特意戴了一顶帽子。然而监考老师还是觉得可疑,两次要求马彬摘下帽子,将其样貌和证件照片对比。 因为差别太大,监考老师最终选择了报警,马彬遂被当场抓获。“当时被抓后民警问我,我直接说了我是替人来考试的,我以为承认了就可以走了,但是他们说你走不了了。”之后,民警将在考场附近等候的考生谢刚一并抓获。 而另一案中的女“枪手”康欣(化名)则运气“好”一点,考到下午才被监考老师发现。原来,在考研之前,康欣和被替考考生曾音(化名)一起去了报考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而就在拍摄准考证照片时,由于现场混乱,康欣直接替曾音拍了照。这样一来,准考证上虽是曾音的信息,但照片却是“枪手”康欣的。 可是,当康欣拿着印着自己照片的准考证和曾音本人的身份证去参加考试时,两张照片的差别还是被监考老师发现了。 因怕有的考生有整容的情况,监考人员又让她参加了下午的考试。下午,监考人员经过仔细查验后,将康欣带出考场,她当场向民警承认了替考。 |
相关阅读:
- [ 01-15]澳媒:论文枪手广发中文广告 大学严查中国留学生
- [ 01-12]考试“枪手”将现首个获刑者 检方建议拘1到5个月
- [ 01-09]美国费城袭警案枪手自称效忠“伊斯兰国”
- [ 01-15]教育时评:替考被公诉能否捍卫考试公平
- [ 01-15]北京替考首案宣判 两人被判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 [ 01-14]北京首例替考案宣判:两名被告拘役1个月罚金不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