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白剑峰)国家卫计委等8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6年起,我国将遴选有条件的专科启动试点工作,力争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较为完善可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有效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完整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合格临床专科医师。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础上,培养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疾病专科诊疗工作临床医师的可靠途径。主要培训模式是“5+3+X”,即在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和进行了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再依据各专科培训标准与要求进行2—4年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拟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工作的医师或需要进一步整体提升专业水平的医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研究生。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应先按有关规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以参加本专科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为主,同时接受相关科室的轮转培训和有关临床科研与教学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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