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我国将启动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培训年限一般为2—4年

2016-01-12 06:55:26 白剑峰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白剑峰)国家卫计委等8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6年起,我国将遴选有条件的专科启动试点工作,力争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较为完善可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和有效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完整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合格临床专科医师。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础上,培养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疾病专科诊疗工作临床医师的可靠途径。主要培训模式是“5+3+X”,即在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和进行了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再依据各专科培训标准与要求进行2—4年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拟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工作的医师或需要进一步整体提升专业水平的医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研究生。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应先按有关规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以参加本专科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为主,同时接受相关科室的轮转培训和有关临床科研与教学训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