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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政策明年元旦起实施 新计生法有哪些变化?

2015-12-28 07:4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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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8日电综合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无论一孩两孩 均可延长生育假】

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此前,在提交审议的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中规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在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委员提出,这一规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因此,修改决定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

  【符合规定可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在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新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解读称,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等,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允许再生育。各地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将就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资料图

【新法实施后“失独”还有没有扶助?】

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现行计生法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措施以及对失独家庭的扶助等是否调整,是该法修改过程中的一大焦点。

新计生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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