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帖曝光湖北省巴东县村民王某被县公安局职工董某持枪击中身亡。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巴东县公安局证实此事属实,目前涉事的信陵镇派出所协警董某已被刑拘。据死者朋友及同事称,事发前几名公安干警在王某所工作的KTV玩,因为打破一个茶壶要赔120元钱有些误会。事后,王某和众人一块到夜市吃夜宵,准备离开时遭遇不幸。 网曝巴东村民被枪击致死 12月12日晚,微博网友@心不安的我发布微博称,湖北省巴东县村民王某被县公安局职工董某持枪击中身亡。微博称,12月7日凌晨1点多,在巴东县城某KTV上班的沿渡河镇石喊山村九组村民王某接到县公安局民警王某某的电话,让其到金东夜市消夜,同行的还有信陵镇派出所几位干警。消夜结束,都各自离席准备回家时,王某突然被信陵镇派出所职工董某手持枪支迎面击中正胸口部位,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当晚11点死亡。 微博还称,事发第二天,由于此事涉及警务人员,又涉及非法持枪,为防控舆论扩大,巴东县公安局急于调解董某与被害人家属的赔偿问题,急于结案。在巴东县公安局、信陵镇派出所及各级政府一起出面轮番游说下,最终巴东县公安局以董某摆弄气枪过失犯罪给案情结案,并劝王某父亲签署有关不追究董某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谅解书。 同时,在网上也流传出一份第三方调解书,由甲方王某父母、乙方董某的代理人签订。根据调解书,董某一方一次性赔偿甲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者丧葬费、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共计人民币62万元,甲方放弃其他一切赔偿请求。在协议签署之时,乙方将支付赔偿款人民币20万元,在死者安葬后,再支付人民币42万元。协议中还写到,此协议是此次事件的最终赔偿,乙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新的赔偿请求,且不得就此事件向任何行政机构再提出相关诉求。 嫌疑人董某已被刑拘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向巴东县公安局110求证,工作人员称此事属实,但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而董某所属的巴东县公安局信陵镇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董某已经被刑拘。 巴东县官网发布消息称,从警方了解到,12月7日凌晨,巴东县公安局信陵镇派出所协警董某与王某等朋友吃夜宵后,董某从私家车内拿出一支高压气枪摆弄,因操作失误导致气枪击发,造成王某受伤。事发当日,董某被拘留。12月8日凌晨,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后,有网友质疑董某的协警身份。北青报记者在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看到一则信息,该网站在今年的10月27日发布《巴东县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核情况公示》,其中就有信陵镇派出所董某。 双方在KTV曾发生误会 王某为何会在凌晨与干警吃夜宵,又为何会遭遇枪击。昨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发帖人李先生。李先生称,微博上所发内容全部属实。王某本是巴东县同一首歌KTV的主管,在事发前晚八九点钟,几名干警曾到同一首歌KTV玩,因为不小心碰坏了一个茶壶,需要赔偿。“可能是不愿意给,所以有些不开心,他们把钱直接扔在了地上。”李先生说,王某认识这几个人,事后因为这点误会,与几名干警一块到夜市去吃夜宵,就在要离开时遭遇不测。 在KTV有“小误会”的事情也得到了KTV工作人员的证实。昨日该KTV一名工作人员说,当日几名警察确实到KTV来玩。“他们都喝了酒,因为不小心打碎了一个茶壶需要赔120元钱有些不高兴了,直接把钱甩在了地上。” 这名工作人员称,王某是主管,之前也认识他们,所以在事后也想解开这个误会。李先生称,董某拿的并不是警用枪,而是打猎用的气枪。 李先生说,王某还差几天就是23岁的生日,而明年也打算结婚了,未婚妻现在已有些精神失常。 文/本报记者 匡小颖 |
相关阅读:
- [ 12-13]福州仓山区上董村村民:拆迁地被私自出租牟利 福州金山大桥下建筑废料堆积
- [ 12-13]福建村民追索“肉身坐佛”跨国诉讼案正式启动
- [ 12-13]福州仓山区上董村村民:拆迁地被私自出租牟利
- [ 12-11]三明法院受理村民诉荷兰肉身活佛藏家跨国诉讼
- [ 12-11]村民要求公开项目材料未获满足 福州国土局败诉
- [ 12-11]永定土楼变身“富民楼”:村民家门口就业创业受益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