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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吉林省民办高校该不该推出“别墅”公寓?

2015-12-06 21:10:46 吴昊 姚友明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专家:“别墅”公寓不违规

教育、法律等领域专家表示,作为民办高校,在尊重学生选择权的前提下,根据学生消费多元需求,提供条件更好的住宿条件并不违规。

吉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副院长田毅鹏说,作为培养高等教育人才的大学,推出“别墅”这样的高档学生公寓,超出了绝大多数高校在校学生的住宿和消费水平,未免显得有些“奢侈”。但在经济社会整体向前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学生消费、生活需求日益多元,也属正常现象,无需过多“炒作”。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凯表示,和公办大学不同,民办高校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推出高端学生公寓,只要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而未“强买强卖”,不违反法律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校学生的消费水平也出现了变化。不少大学生也开始追求更加时尚、高品质的生活。苹果手机、LV包等高价位商品在校园内不再是新鲜物。

不过,也有不少教育、社会学专家认为,对于尚未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在校大学生,过度追求消费和时尚,盲目攀比,就会陷入“拜金主义”的空虚中,不利于大学生培养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利于完整人格的塑造。因此,不应该鼓励高校过多推出明显高出普通学生消费水平的奢侈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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