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中国强化非药用类精麻药品管控 剑指新型毒品

2015-11-26 19:35:29 白阳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一种被称为“实验室毒品”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近年来正在取代传统阿片类毒品在全球蔓延。记者26日从国家禁毒办了解到,为遏制这种新型毒品的快速蔓延势头,国家禁毒办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新办法,全面强化对非药用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管控。

据悉,有别于通过植物提纯的传统阿片类毒品,这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并非天然形成,而是修改现有毒品分子结构制造出来的类似药品。由于完全是人工合成,因而有“实验室毒品”之称。与现有管制毒品相比,这些药品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相似甚至更强,因此近年在全球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快速蔓延。

国家禁毒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精神活性物质品种更新速度极快,替代品层出不穷,管控难度极大。据联合国《2015年世界毒品报告》,目前全球已检测发现541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大大超过国际禁毒公约的管制数量。从侦办情况看,在我国的长三角一带,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生产已发展到一定规模,并与境外贩毒团伙相勾连。

为应对毒情的发展,国家禁毒办日前会同公安部、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出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该办法一次性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覆盖了当前全球主流的8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国家禁毒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前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方式相比,新办法不但把联合国已管制或已在国内形成现实滥用危害的品种纳入列管范畴,也把我国有生产、无滥用但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造成滥用危害纳入列管。对于实际检测到的新品种,从专家委员会风险评估到完成列管立法程序一般不超过9个月。

记者获悉,下一步,国家禁毒办将全面排查摸底列管品种的生产、走私、滥用情况及变化,梳理排查有关公司、人员信息等,开展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监测工作,并推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及时制定新增列的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定罪量刑标准。 (记者白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