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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中心副主任王一鸣: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

2015-11-24 15:01:44 王一鸣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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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着眼于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提出了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新要求和新任务,这对于我国深化全方位对外开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对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提出新要求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深刻变化。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是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有效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的根本途径。

(一)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是适应全球经济格局变化的必然要求

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分化调整特征更趋明显。发达国家为摆脱危机纷纷实施量宽政策,结构性改革缺乏实质性举措,经济复苏曲折缓慢。发展中国家继续崛起,占全球经济份额上升,但结构调整步伐放缓,追赶势头有所减弱。在发达国家内部,美国经济恢复增势,欧盟、日本经济持续低迷,呈现“双速增长”。在新兴市场国家内部,印度增势较为强劲,巴西、俄罗斯一度陷入负增长,呈现“双向分化”。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仍是全球经济重要引擎,但面临全球格局变化的新挑战。要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在保持传统竞争优势基础上,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增强体制机制竞争优势。

(二)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是应对全球规则竞争日趋激烈的迫切要求

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贸易组织主导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严重受阻,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美欧等发达国家转而推进由其主导的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信息技术协定(ITA)扩围等谈判,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竞争更趋激烈。特别是美国主导推动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意欲强化国际规则制定主导权。发达国家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在多边或区域贸易安排中,将劳工标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竞争中立等新议题纳入谈判,对成员国的约束从“边境措施”转向“边境后措施”,以抬高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门槛。我国既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又要看到国际规则变革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国际贸易投资的发展方向,许多方面与我国扩大开放的方向是一致的,必须以更加积极和自信的姿态,加快形成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三)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是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我国在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外开放转向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新阶段。2014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创下1231.2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4.2%,与中国吸引外资仅差53.8亿美元,双向投资首次接近平衡。可以预期,我国对外投资将会在不远的将来超过吸引外资,成为资本净输出国。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在坚持引进来的同时,将更加积极主动地走出去,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建设立足周边、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这都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平衡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双向利益,以进一步开放换取其他国家对我国的更大开放,在扩大开放中实现我国与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四)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客观要求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成为全球最重要的跨国投资目的地和主要对外投资大国,通过贸易、投资、金融等渠道,国内国际经济的互动效应明显增强,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依存不断加深。“十三五”时期,我国与世界经济的关系将更加紧密,与国际经济的互动关系将进一步增强,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要求更加紧迫,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对外开放的体制优势,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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