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方案初具雏形 专家:个税改革应注重全面与公平
2015-11-23 15:09:38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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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之声:是不是要家庭整体来核算收入? 施正文:在申报的时候,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也可以以家庭的名义申报,这是有选择性的。很多国家都是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它的税负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差别。无论是哪种形式,关键都要考虑到家庭因素,例如你有无配偶或小孩、是否需要赡养老人、孩子的教育情况以及医疗和住房情况等,这些都属于基本的生存权,都应该在税费里面扣除。我们现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没有统筹考虑这些因素,所以它会导致很严重的不公平。 经济之声:从改革的趋势来看,未来,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承包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都有可能纳入综合征收范围。除此之外,个税征收的改革方案还应该顾及哪些内容? 施正文:首先,要很好的考量哪些所得应被放到综合征收范围,但是现在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劳动所得,像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包括生产经营所得都可以放到里面,然后实行综合税率、累进税率。另外一个就是资本所得,实际上股息率就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退休金使用费所得,这些都是资本所得。资本所得将来可能会属于分类征收,实行比较比例税率。当然我们也认为资本所得不一定使用比例税率,例如对短期的投机性的资本所得可以使用较高的税率,甚至是累进的税率,而对长期的投资,而不是投机采用较低的比例水平。因为资本所得使用比例税率,主要是考虑到资本的流动性。因为经济全球化以后,如果税率过高,中国的资本技术人才可能会大量外流。此外,为了扩大投资,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效率的提升,我们也需要资本所得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对资本所得做出这样的一个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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