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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施行迄今已20年:司法纠错率始终低于1%

2015-11-20 11:37:17 张维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仲裁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

时值20周年之际,除了总结成绩,仲裁界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也并不回避,并予以全面而深刻的反省。

袁诗鸣指出,一些仲裁机构对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发展不起来的问题还存在,仲裁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仲裁机构发展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

还有一些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仲裁需求不能做到充分满足,只办大案不办小案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袁诗鸣强调,仲裁机构不应把需要仲裁、选择仲裁的当事人拒之门外。

此外,仲裁的保全与执行、文书送达等协调机制还有待完善。

直面这些问题,袁诗鸣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全面梳理问题清单逐个解决

据了解,为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任务,摸底各地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国务院法制办已专门召开会议并下发文件,要求各省级政府法制机构抓紧时间完成任务。

袁诗鸣介绍,此举旨在对全国各地贯彻实施仲裁法的情况和贯彻四中全会决定有关内容的情况以及有关仲裁制度和社会公信力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调查了解,并将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梳理出清单。

袁诗鸣透露,明后两年,国务院法制办将会同有关团体和仲裁界,对仲裁制度、仲裁公信力存在的问题,逐个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逐步推进实现。“目标是建立科学的仲裁制度体系,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仲裁社会公信力,促进仲裁事业发展。”(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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