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宅基地建房时,在国土所的要求下交纳了1000元保证金,但这笔保证金要了7年还没有结果。”昨日,说起建房保证金的事,洛南县永丰镇李村村民管振娃十分气愤。 管振娃说,他的房子2009年建设并于当年竣工,“从这以后我就每年去国土所要保证金,工作人员告诉我,建房保证金被所里用了,无法退还。接下来的几年时间,国土所领导都换了好几茬了,但始终没有结果。” 村民焦孟霞说,她也是2008年建设房屋,200平方米的建房面积并没有超建,但保证金就是无法要回,今年都去了三四次了,国土所领导说是上任的事情,答应随后会解决。 据介绍,在永丰镇还有不少类似情况,“对农民来讲,这笔钱还不是个小数目,不知国土部门到底将这笔钱用到哪里了?”有村民提供了农村村民建房保证书,其中对建房具体要求做了说明,建房户应按规定向国土部门交纳建房保证金,待新房建成后三个月,如无违反保证书条款,建房户持保证书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记者调查 副所长上班期间上网看电视剧 昨日,华商报记者以村民的身份,和管振娃一同来到洛南县国土资源局永丰国土资源所了解情况。上午11时许,所长未在,隔壁一间办公室门虚掩着,副所长屈永军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脑。 屈永军表示,他并不清楚建房保证金一事,所长到县上开会去了。在华商报记者的要求下,屈永军掏出电话拨打了所长电话。接完电话,他称,所长说建房保证金随后会在统一换发宅基地证时退还,至于什么时候说不清楚。 此时,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屈永军办公桌上电脑界面显示电视剧画面,便询问怎么上班期间看起了电视剧,屈永军立马站了起来,大声怒吼:“我看电视剧跟你有啥关系,上班我在我房子,我还不能看电视剧,你还来查我了,出去,滚出去……” 昨日下午,洛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强在查看了记者拍摄的完整视频后表示吃惊,“会将此事向局里纪检组反映,详细调查核实,严肃做出处理。” 华商报记者又电话联系到屈永军,以记者的身份对其采访,他解释说,当时自己正在写民情日记,为了不干扰前来办事的群众,才对另一名群众说滚出去。 国土部门 会尽快核实情况 及时给群众退钱 就村民建房保证金一事,杨强称,2008年前按照县上的文件要求,农村村民建房需要交建房保证金,这样做是为了约束村民建房后将旧的宅基地及时退耕到组上,同时不能超范围建设房屋,待国土部门复验后,给予退还保障金。 杨强称,他到局里工作时间并不长,据他了解,建房保证金这几年集中清退过几次,有可能是没有彻底清退完,下来会尽快了解,给群众退还建房保证金。对于长达7年之久没有及时退还建房保证金,他说确实有些不合适。 昨日下午,永丰国土资源所所长樊五虎表示,他也是刚上任不久,这是前任遗留下来的问题,收取建房保证金是为了让群众规范建房,至于没有退的原因、还有多少户没有退的问题,他表示不清楚,“下来会尽快核实。” |
相关阅读:
- [ 11-17]官员上班看电视,谁该“滚出去”?
- [ 11-17]盘点官员违纪借口:公款给妻买名牌包称是工作需要
- [ 11-16]湖南官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 调查发现其存多项问题
- [ 11-14]印度“硅谷”又发强奸案 官员失言惹争议
- [ 11-13]朱立伦晤美官员人数超蔡英文 “该见的都见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