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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为快递行业“立规” 哪些条文与你我有关?

2015-11-17 07:23:56 吕春荣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用户快件丢损可获赔偿

——国家鼓励开发相关责任险种

【规定】

用户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金额;对未保价的快件,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解读】

盒饭、肥皂等物品进入快递行业显然不需要保险,而手表等高货值物品则需要保险。王耀球表示,货物丢失、损毁,企业给予用户相应的赔偿理所当然。未来相关责任保险也将进入快递行业。未来的相关责任险种主要也是针对手表等高货值物品,能够为这些高货值产品的流通提供资金保险。

举报投诉有门

——邮政管理部门7日内应作答复

【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问题投诉等服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联系方式,接受投诉和举报,及时核实、处理,并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

【解读】

过去,有些快递公司在处理用户投诉举报时,存在着不予理会的态度。而如今,新规定对此立了规矩。王耀球表示,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用户对快递业服务质量的合理需求,将进一步畅通用户的投诉渠道,避免过去有些用户因投诉时间太长最后不了了之的尴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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