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浙江一公交司机交通肇事致1死17伤获刑

2015-11-09 21:21:04 李苑露 海薇 海飞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嘉兴11月9日电 (见习记者 李苑露 通讯员 海薇 海飞)今年4月18日,浙江省嘉兴海宁一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突然驶入对向车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7人不同程度受伤。9日,该公交司机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海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张某,现年36岁,山东人,当了6年多的司机。在35岁时,他进入了海宁一家公交公司上班,成为了一名公交车司机。庭审中,张某回忆此前开车从未有过一个违章,没想到自己会摊上这样的大事,追悔莫及。

事故发生于今年4月18日上午,张某开着公交车按路线经过海宁市某路段,该路段限速80码。据他回忆,当时他的车速是60码左右,前方有一辆集装箱车,车速较慢,于是他就打左转向灯变道超车,岂料变道后发现,正前方有一辆面包车,该面包车车速越来越慢。于是,张某想变道回原车道,然而,原先那辆慢速行驶的集装箱车却在此时开了上来。

张某变道不及,只能猛踩刹车,岂料该公交车往左侧跑偏,他试图将方向回正却无果,最终该公交车冲上了中央花坛,撞上了路灯杆和广告箱,后驶入对向车道,公交车车头和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货车司机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公交车上也有17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目击者表示:“隔了十多米路,还能听到车子里面的尖叫声。”

曹阿姨那天正好乘坐该公交车,她抱着孙子坐在公交车前门旁的第一个位置。她说,当时公交车上坐满了乘客,还有五、六名乘客是站在车上的,事故发生后公交车的挡风玻璃也碎了,碎玻璃飞了出来,很多人摔倒、受伤。她自己在事故后下车,也去了医院。

经事故认定,张某疏忽观察,遇情况措施不当,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公交公司及公交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部分受伤乘客也已获得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违法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宣判。(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