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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让“专车”推动传统出租车改革

2015-11-08 07:57:30 黄海蕾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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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私家车从事“专车”是否该转变营运性质?

《办法》要求,拟从事“专车”运营的车辆必须登记为营运车辆,而营运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因此,很多人认为该条款会将很多兼职私家车主卡在门外。

盈利兼职车辆属于营运车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于文豪认为,判断一辆车是否在从事运输服务应该有几个标准,首先看服务提供者是否以运输服务作为职业,如果是兼职或者是“玩票”,有人一个月搞两单也被定性营运就不合适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提出,判断是否营运是对运输服务行为评价的,而不是评价提供服务的主体,“驾驶员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其提供的运输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那就应该是营运性质的,因此作为服务相关的要素——车辆、驾驶员等就应该纳入行业的管理”。

营运车辆报废年限有完善空间

张柱庭认为,既然私家车从事“专车”营运服务,无论是偶尔一单,还是多单,无法改变其营运的性质,之所以现在大家对营运性质不满,是因为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为8年,但《办法》里并没要求“专车”必须8年报废,车辆营运年限各地方可以自行制定。目前,在商务部、公安部、发改委、环保部推行的营运车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上,有报废年限要求,相关标准有修改完善空间。

座谈会结束时,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各位专家提出了很多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将会与其他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一并认真研究。交通运输部将站在构建科学、合理、和谐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的角度,用包容开放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研究所有意见和建议,汇集全社会的智慧,使出租车改革获得一个最大公约数,让老百姓有一个更为便捷、高效、畅通的出行环境。

京华时报记者黄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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