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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今起施行 朋友圈传谣最高可判七年

2015-11-01 07:14: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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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1月1日电 8月底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下述简称为“刑九”)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医闹、袭警、替考、虐童等一系列曾引发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被正式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新法规正式实施,一些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备受关注。

校车客车超员、超速入刑

【原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背景】在2011年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危险驾驶罪入刑,提高了对该种行为的处罚力度,评论认为此举有利于打击“马路杀手”。在《刑八》的基础之上,《刑九》将校车、旅客运输等超速、超载的行为纳入处罚范围,同时,还将对为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处罚。

有媒体统计,2010年至2014年的近5年间,全国至少发生43起校车事故,多数涉及超载现象,约8成均有致死情况,死亡人数达153人,校车事故频发成近年来的突出问题。

违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可判7年

【原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背景】近年来,民众的生活中,不少人都有过被推销、诈骗电话骚扰的经历,却不知个人信息是如何遭到泄露的。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此次修正案的亮点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指出,这次修订扩大了犯罪主体和侵权行为的范围,体现了对个人信息更大边界的保护。

办假证最重判7年 用假证冒名顶替也将受罚

【原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背景】轰动全国的陕西“房姐”龚爱爱即是通过多个身份证件从事民事活动。有分析称,刑九将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入罪,提高打击准确性,掐断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的源头,有利于维护安全、诚信的社会秩序。

2015年6月“南昌高考替考案”的一名嫌犯在列车上被铁路警方抓获。图为铁路警方查获的三张身份证、一张由他人身份证购买的车票和一张2015年高考准考证。赣州铁路公安处供图

国家考试作弊最高可判7年 打击替考

【原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背景】除上述行为外,修正案还对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相关试题和答案、替考等行为进行处罚。至于替考,或让他人替自己考试的行为,将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替考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诚信,也侵害了其他考生的权益。此前针对替考行为尚无明确规定,使得不少学生铤而走险。专家指出,打击考试作弊行为,惩处方法从以前的取消成绩到禁考,现在甚至有了入刑的相关规定,国家打击考试作弊的力度越来越大。

职业医闹遇“杀威棒”

【原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背景】近年来,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其家属通过雇佣“医闹”向医院方面施加压力,借机闹事的现象称为舆论热点话题。这类活动经常采取毁坏财物、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殴打医务人员或在医疗场所滞留等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有些人看中其中“商机”,使“医闹”成为一类特殊的“职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中,“医疗”是较原先条款新增的领域,这也意味着“医闹”通过此次修正案正式入刑。分析认为,将“医闹”行为明确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会对不法分子起到威慑作用。

暴力袭警将从重处罚

【原文】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背景】近年来,“暴力袭警”事件频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公安部今年4月透露的数据, 2010年至2014年,公安民警因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而遭受暴力袭击负伤8880人,占负伤民警总数的42.8%,连续5年总体上升,其中2014年2417人,比2013年上升24.1%。

“不少警察在执法时往往不希望惹事,小事大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出大事才采取手段,客观上纵容了‘袭警’现象发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皮艺军认为,惩治率不高、追究不严,也是导致袭警现象频发的重要原因。

  资料图 张浩/漫画

上述条款被增加至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后,成为妨碍公务罪的第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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