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退伍离异男子诈骗获刑3年 称亲戚为公安局领导

2015-10-02 07:10:32 黄晓宇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退伍男子谎称能为别人介绍公安局文职工作,并虚构母亲摔伤住院治疗的事实,多次诈骗朋友钱财共计12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被告人王某被平谷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25岁,是一名退伍军人,没有正式工作,离异前的生活来源主要靠妻子接济。2011年王某通过网聊认识了被害人郭某,2013年因购买鱼具认识了观赏鱼店的老板胡某,并由其介绍认识了另一名被害人李某。

离异后,王某没有了经济来源,便想从郭某处骗点钱花。2014年4月初,王某向郭某提出其舅舅是北京市公安局的领导,可以为郭某办理北京市公安局文职工作,并以办文凭、疏通费用为由两次向郭某索要现金共计人民币3万元。得手后,王某将3万元挥霍一空。

2014年7月,因为手头再次紧张,王某便想从胡某和李某处再骗点钱。王某虚构其母亲摔伤住院急需治疗费用的事实,向胡某借钱,胡某信以为真,借给王某1.65万元。同年7月至9月,王某以同样的借口多次骗取被害人李某现金共7.7万元。王某将从二人处骗取的钱款用于吃喝玩乐,因为还不上钱即外逃。

2015年4月,王某父亲将其诈骗他人的钱财悉数归还,并告知他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事情,后王某于5月18日投案。后被平谷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犯有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