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组织煽动退伍军人聚众滋事被依法批捕

2014-09-18 12:14:31 郭超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组织煽动退伍军人到各地聚集闹事,日前,湖南岳阳人刘某某被北京警方抓获,检察机关批准对其依法逮捕。

北京警方披露,通过互联网多次组织煽动退伍军人聚集,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向聚集人员兜售伪劣仿冒军服牟利的刘某某,于9月13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警方经工作查明,刘某某(男,56岁,湖南岳阳人,有犯罪前科)1992年曾因组织卖淫被依法处理,后在多地打工为生。2012年,为了牟取私利,他开始在网上故意煽动挑唆退伍军人的不满情绪,以“维权”为幌子,多次组织他们到各地聚集,制造影响,扰乱社会秩序。

为了造势,在组织聚集前,刘某某利用退伍军人的怀旧情结,要求他们都穿统一的旧军服,打横幅、喊口号。随后,他以每套70元的价格购进大量伪劣65式军服,以100元的价格兜售。据不完全统计,从2012年下半年到现在,刘某某通过这种手段一共卖出假冒伪劣65式军服一万多套,非法获利达数十万人民币。

在掌握了刘某某的大量违法证据后,北京警方于8月7日在河南郑州将刘某某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民警在湖南岳阳一库房内查获了刘某某预订的仿冒军服870多套。审查中,刘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9月13日,刘某某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记者郭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