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 上限提高至60平米

2015-09-26 08:01:30 王萍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补贴面积上限由原来的50平方米上调为6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承租家庭,补贴比例由50%提高至70%;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家庭,由之前的每600元设立一档,变为每400元设立一档。昨天,《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多档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承租家庭获得的租金补贴有所增加。《通知》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新规适用后,相关家庭如要想享受新政策的相关优惠,应向所在的街道(乡镇)等基层部门主动提出相应申请。

统一公租房补贴申请标准

《通知》称,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余各区实行统一的公租房分档补贴比例。具体标准为: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市、区县住保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区县政府自行确定本区县内公租房租金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净值。

低收入家庭可领90%补贴

2012年起,北京实施公租房租金补贴制度,中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领取租金补贴,减少家庭支付房租的成本。当时,北京按照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了6档实施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补贴额度分别是租金的95%、90%、70%、50%、25%、10%。

此前标准中前三档是以不同的廉租房家庭划分,如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符合廉租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等。新政则是根据民政部认定的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标准中,享受最高95%补贴的家庭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第二档是民政部门认定的人均月收入930元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能领取90%的补贴。

档位细化补贴额度提高

《通知》中明确,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承租家庭,补贴比例由50%提高至70%;对于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家庭,此次《通知》中标准更加细化,由之前的每600元设立一档,变为每400元设立一档。这样一来,补贴的额度就有所提高:

●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承租家庭,补贴比例由25%提高至50%;

●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到1800元(含)的,仍旧维持25%补贴;

●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25%;

●人均月收入超过2000元(不含)但不高于2400元(含)的家庭,补贴比例仍旧为10%。

补贴上限提高至60平方米

《通知》将对补贴比例95%、90%、70%的家庭补贴面积上限由之前的50平方米上调为60平方米。符合调整后标准的廉租家庭承租的公租房面积超过50平方米但低于60平方米的部分,将纳入补贴范围,其他廉租家庭仍按原有标准予以补贴,补贴力度不降低。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是廉租房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而如今已提供公租房给廉租家庭,公租房的面积上限是60平方米,家庭人口较多的廉租家庭租住的都是超过50平方米的,所以此次调整后,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也能享受到租金补贴。

建特困家庭租金补贴机制

《通知》还规定了补贴升档制度,加大了对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支持力度。若租金补贴比例低于95%,且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或患大病人员,或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经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住保部门审核后符合提高条件的,可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针对支付房租确有难度的特殊困难家庭,《通知》提出建立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机制。

北京晨报记者 王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