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孔祥鑫)记者14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产权单位公告规定的申请期限届满后仍未配租的房源,可面向社会单位组织全市户籍无房职工集中趸租。北京市公租房分配防止空置的长效机制将进一步建立。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公开摇号配租剩余的房源,经批准后产权单位可面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备案家庭可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备案通知单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承租。其中,产权单位为中央及市属单位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其他项目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配租按照产权单位收到备案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此举不但提高了摇号配租剩余房源分配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房源统筹分配范围。 据介绍,对于公租房摇号配租剩余的房源,经北京市备案家庭自行申请承租后仍有剩余的,为防止空置,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将进一步面向社会单位,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北京市户籍无房职工集中趸租。趸租房源按照北京市公租房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承租家庭不享受政府租金补贴或减免优惠。在此类房源的租期及续租等问题上,北京市住保部门也将充分考虑后续备案家庭配租需求,作出合理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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