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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中美网络安全:双方都上升到国家战略

2015-09-20 09:31:03 李琰、李博雅、张志文、林雪丹、王海林采访整理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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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购买海外商品的中国消费者增加,美国互联网零售业巨头亚马逊正在踌躇满志地实施其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布局。图为在亚马逊特雷西运营中心,工人正为发往中国的商品打包装箱。新华社发

鲁传颖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专家)

俞晓秋 (中央编译局海外理论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

唐岚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杰森·希利 (美国大西洋理事会网络国家安全项目高级研究员)

胡逸山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研究员)

奥列格·杰米多夫 (俄罗斯政治研究中心国际网络安全问题顾问)

玛里莉亚·马西埃尔 (巴西智库瓦加斯基金会技术与社会中心研究员)

事关国家安全,中美都已将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

鲁传颖:网络安全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议题,现在主要指的是网络空间安全,不仅包括互联网安全,还包括空间中的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更广泛内容。中国高度重视网络安全,2014年2月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指出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首次将网络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统筹应对网络安全挑战,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安全、开放、合作。与此同时,中国正在构建网络安全法律体系,近期陆续出台的《国家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九)》等都将网络安全视为重点内容,首部《网络安全法》也将在人大审议后出台。这些举措将会对保障中国的网络安全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俞晓秋:2014年以来,“网络安全”一词在国内被广泛使用,强调的是网络空间安全,而非狭义的网络系统安全。依据《网络安全法》草案,我国网络安全涵盖的内容,包括关键基础设施及网络运行安全,防范网络攻击入侵、干扰破坏、非法使用和意外事故,以及网络空间信息传播与公民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等。中共十八大报告将网络安全与海洋、太空安全并列,视为全球性问题,提出要从战略高度给予重视。

美国的网络安全旨在重点保障联邦网络正常运行,保护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系统以及组织、机构、企业和用户信息数据资产的安全,提高及时识别和应对网络偶发事件能力。自2003年颁布《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后,网络安全在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不断提升。2011—2014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先后签署了改善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等4项总统令,同时美国政府还公布了《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网络空间行动战略》《可信赖网络空间:联邦网络安全研发国家计划》等重要文件。目前,美国官方已将网络安全威胁视为国家安全面临的各种威胁之首。

唐岚:美国从上世纪90年代提出信息高速公路以来,其对网络安全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网络安全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展与深化。奥巴马第一任期就职伊始,就对整个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大幅调整,在白宫设立了“网络沙皇”一职,直接对总统负责,并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员,从最高层级对美国网络安全政策进行协调与部署。2011年出台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提出建立一个“开放、互通、安全和可靠的未来网络空间”的目标,并从经济、安全、军事、外交等各层面规划了美国的网络空间蓝图。

杰森·希利: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信息通信技术的依赖度都非常高,网络空间性质决定了很多不同目的的团体对目标发动攻击比防御要容易得多。基于这两点,一个国际基本共识和态势就是,各方都在加强网络空间的防御。从1998年开始,美国政府就针对确保网络安全制定了政策,而网络安全问题一直存在并非常复杂。今年奥巴马总统颁布的行政命令将矛头对准的是直接发动网络攻击的个人或团体,虽然现实中抓捕发动网络袭击的罪犯有相当大难度,但美国政府希望给发动袭击的团体以压力。

胡逸山:我曾在国际电信联盟工作,我认为,美国对网络安全的考量基础是其能否持续地主导全球互联网,因为互联网诞生与美国军方主持研发有着密切关系,美国更关心其在互联网技术等层面的运作进行主导。反之,则认为是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巨大威胁。例如互联网名称和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虽然名义上由国际知名人士主持日常运作,但美国始终在幕后,至少在技术层面上对此进行干预。因此美国对网络安全的定义比较霸道:如果国际互联网秩序不是由美方主导,那就是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存在不同看法,折射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认知、文化上的不同

鲁传颖:中美是网络空间中两个最主要的行为体,一个是网络发展中国家、一个是网络发达国家,中美在网络安全上存在不同看法,实际上也折射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认知、文化上的不同。

当前中美的网络关系正处于全面磨合当中,在网络空间主权、网络自由等一些基本原则上取得了共识,但也在网络攻击、网络监听等一些具体领域存在分歧。双方都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领域的分歧与合作,特别是近期双方高层加强了在网络安全问题上的互动,两国元首互派高级官员讨论加强网络安全合作,为双方今后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应看到,网络安全是全球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并将长期存在。这就需要中美两国的政府、媒体、企业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共同努力,推动合作。

俞晓秋:一方面,中国是网民人数最多、网络应用服务发展最迅猛、信息技术产品服务市场需求最大的信息化发展中大国;美国则是信息技术最先进、网络化覆盖程度最高、信息技术产品服务国际竞争力最强的信息化发达大国。另一方面,中美是世界上受黑客攻击、病毒侵袭次数最多、频率最高的两个国家,都是网络攻击的主要受害者。面对网络黑客攻击这一“共同威胁”与“全球公害”,中美理应展开对话、交流、合作,共同遏制和打击全球日益猖獗的网络黑客攻击行为,共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与安全事务大计,支持和推动联合国全球网络治理议程和工作取得更大进展。若中美在网络安全问题上陷入对抗,那么两国间相互的实际利益必将首先受损,会妨碍两国整体关系朝着健康、良好、稳定的方向长期发展,也不利于推动国际社会就全球互联网治理和网络安全事务达成共识、加强合作。

唐岚:近年来,“中国网络间谍”“中国黑客威胁”等言论频频占据美国各大媒体头条,夸张地认为中国具有无所不能、无坚不摧的网络破坏能力,甚至传言要“制裁”与“报复”源自中国的网络攻击。错误的判断必会带来错误的政策。这样做是不利于中美在网络安全上展开合作。

美国是互联网的创造者,中国的确从互联网发展中获益良多,更重要的是,中国是当下及未来网络空间的积极建设者。与传统领域一样,中美在网络空间的立场与主张必然会存在分歧与矛盾,对网络安全的优先考虑也不尽相同。中美不应回避,而应通过共同努力去管控分歧、促进合作。正如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在《世界秩序》一书中所言,网络空间使得国家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依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就决定了网络已经把各国,尤其是中美这两个网络大国打造成为“共同体”,网络安全与稳定是各国的共同利益,合作才是应对网络威胁的有效途径。中美两国在网络空间是合作还是对抗,是良性竞争还是剧烈冲突,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全球网络的稳定。中美有必要通过有效沟通与合作为国际社会做表率。

杰森·希利: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本月将访问美国,奥巴马面临一个难得的与中国达成战略性协议的机会,以便缓解双方在网络领域的紧张气氛,从而加强两国关系的稳定性。如果美国选择“打击报复”或者其他一些鹰派主张的强硬做法,局势可能变得难以管控。在网络空间中,中美双方都感到自己是受害方。客观地说,美国拥有众多互联网基础设施,如国家安全局、美国网络司令部、因特尔、社交网络公司等机构,因而,中国会感觉自己是网络间谍的受害者,毕竟2013年前美国中情局雇员斯诺登泄露的文件显示,中国是美国秘密网络行动的头号目标。

胡逸山:当前,中美网络商家已在对方国家拓展业务,双方都在努力促进商业交易等领域的网络合作,以便互联互通。例如我在中国,能够很便捷地使用美国开发的贝宝(PayPal)支付系统,甚至比我在美国使用的频率还高;同时,美国的许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由中国华为公司承担,可以说在这一层面双方合作还是比较好的。但在战略层面上,中美对彼此尚有一定的提防心理,想防止对方通过互联网对自己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涉及关键利益,中美应“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

鲁传颖:网络安全已经成为涉及两国关键利益的重要问题,是建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重要内容。双方应本着“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精神处理网络安全问题。应开展部门之间、企业之间、专家之间的对话交流,从技术、产业、标准、人才以及打击犯罪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将网络安全打造成中美合作的增长点。

目前中美两国的信息通信技术贸易、产业领域都已深度融入了全球供应链体系,相互依赖、不可分割。双方今后应进一步挖掘在互联网发展领域的合作空间。例如,在双边层面,可以加强在以下领域的合作:完善互联网行业的技术标准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推动大数据技术在能源、交通、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在全球领域,可以加强在缩小数字鸿沟、减少数据贫困等发展性议题上的合作。

但同时也应看到,网络安全具有复杂性和全局性,建立中美在网络安全领域的良性互动,不仅需要双方投入更多精力和资源,还需要双方能够避开干扰,以客观冷静的姿态看待分歧。特别是两国的网络安全对话牵涉到众多部门,双方应探讨如何构建有效的互动机制和互信机制,如成立中美网络安全政府专家组和签订中美网络安全合作框架,并以此为基础推动网络安全成为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新动力。

俞晓秋:中美之间有关网络安全问题的争议已牵涉到两国经贸、政治、外交、军事、安全与战略等诸多领域,对中美双边关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看到两国目前在网络安全问题上存在的矛盾分歧和竞争、甚至发生摩擦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双方在网络安全事务上具有共同利益以及相互合作的现实与未来空间的另一面。

中美在信息网络技术产品、应用服务以及市场投资等相关领域已经形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国是世界上美国信息技术网络产品的最大用户,中国市场已经成为美国网络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美国高科技网络公司的主要出口市场。譬如,iPhone在中国销售量已经超过美国,思科公司产品占据了中国电信163骨干网络约73%的份额。去年11月奥巴马访华期间,中美就尽快恢复和结束《信息技术协定》(ITA)扩大产品范围谈判达成共识。若中美合作并与其他参加方共同努力,使涉及200项信息科技产品零关税的谈判取得成功,将极大有利于促进两国及全球贸易与信息科技产业的发展。

此外,中美在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网络安全产业合作、打击网络犯罪与网络恐怖主义、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和网络空间安全保障等方面已有一定合作,尤其是连续多年举办的“中美互联网论坛”已成为中美两国政府、产业界、学界和媒体界在互联网领域开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之一。只要相互尊重,重视彼此关切,在网络安全领域不搞对抗、管控分歧、增进合作,就有助于两国整体关系平稳、良好向前发展。

唐岚:中美在网络领域的分歧并未达到冲击整个中美战略稳定的程度。事实上,中美面临同样的网络威胁,如日益猖獗的网络犯罪、针对关键基础设施和工业控制系统的大规模网络攻击、网络恐怖、肆意扩散的网络攻击技术、信息技术产品的供应链安全等,两国如选择在网络空间对抗甚至宣战,将严重损害全球网络的稳定和各自的切身利益。经过多年协商与实践,中美网络合作既有基础也有成果,如联合打击网络犯罪、网络威胁信息的共享与交流等。因此,网络合作能互利互惠,应该成为中美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新亮点而非摩擦点,是两国战略关系稳定不可或缺的基石。在这个过程中,坦诚交流,共同创造合作条件,营造良好氛围,避免相互指责十分重要,这也是大国间关系成熟的表现。

中美网络合作要“回头看”——梳理与珍惜过往共识与成果;更要“向前看”——不要违背全球信息和通信技术交融互惠的必然趋势,而是着眼未来信息社会的发展,未雨绸缪,共同谋划如何应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可能带来的威胁与挑战。

杰森·希利:美国总统奥巴马可以在这次会晤中向中国说明,美国的每一个网络行动都在严格管控下进行。美国近日提出的网络空间行为准则中包括“除战时情况以外,不对计算机应急系统和关键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动网络袭击”,应该向中方强调美方会恪守这一准则。奥巴马还应该提出,美方会在对核设施和电网的黑客袭击方面表现出克制。历史上美国与苏联相互遵守过一系列承诺,与冷战时期美国与苏联的关系相比,美国与中国有着更多共同利益。美中两国领导人应该抓住此次峰会的机会,稳定两国在网络空间领域的关系,减少使紧张关系升级的机会,这是符合两国利益的事情。

胡逸山:中美双方在网络安全方面,为了防范网络入侵、保护各自的网络安全,都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样做固然有合理性,但从现实角度来看,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即,目前已经出现某些国际恐怖组织利用互联网散播恐怖主义言论、招募恐怖组织成员的情况,同时它们还对两国的互联网安全造成威胁,特别是试图侵入两国的军用互联网。因此,中美在互联网上面临着来自第三方的威胁。这也是中美共同抵御不法分子对网络安全产生威胁的重要契机,两国可以将其作为发展新型大国关系实质合作的试点。

中美在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可以为国际社会起到表率作用

鲁传颖:网络空间治理目前还处于建章立制的初期,中美都在努力推动形成一套有效的治理体系。双方都是联合国信息安全问题政府专家组成员,2013年6月和今年7月专家组发布的两份报告在负责任的国家行为、规范和原则、建立信任措施、国际合作和国际法的适用等领域取得突破。双方还应当进一步加强合作,在关键基础设施保护、计算机应急响应组织合作、网络威胁信息共享等领域以“先行先试”的姿态,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

俞晓秋:互联网治理和全球网络空间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一个重要的全球性议题,也是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一个紧迫任务。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和倡导在联合国框架下,通过双边与多边对话磋商机制、途径进行协商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安全挑战。2014年11月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致信提出,各国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深化国际合作,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在推动国际互联网治理和维护全球网络空间安全上,中美是两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国,理应承担起各自责任和义务,双方需要不断加强对话沟通,需要就网络治理原则与网络安全行为规则形成基本共识。只要中美两国在信息技术领域扩大互利合作,在网络安全领域有效管控分歧,就能为国际社会在共同维护全球网络空间安全事务上形成共识、促进合作起到表率作用。

唐岚:2010年至今,联合国政府专家组召开4届会议已就网络空间的行为规范、建立信任措施、能力建设等达成诸多共识。在专家组磋商之外,中美早已就国际规范和行为准则进行了多层面、多渠道的交流沟通。正是中美的这些接触,才使专家组的磋商成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成果。2011年,中国联合俄罗斯等国向联合国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在吸收美国等其他国家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今年1月再次提交了准则修改版。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国有意要为网络空间的建章立制作出贡献和努力,同时也以开放和坦诚的姿态向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吸纳有益意见。作为网络空间的两个大国,中美无疑应有责任与担当,带领国际社会就大规模网络攻击、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限制网络空间军事化、国际法在网络空间的适用、网络空间负责任的国家行为等规则展开深入探讨。这也必将成为中美网络合作、寻找战略共识的重要领域。

奥列格·杰米多夫:尽管中美在网络安全方面存在争议,但共同的挑战为中美合作奠定了基础。目前两国都在积极立法保护网络用户的信息安全,防止非法内容的传播,清除网络垃圾信息。双方还建立了关于网络攻击事件、恶意程序等信息的共享数据库,这些都是非常有效的合作机制。与此同时,包括俄罗斯在内的许多国家也积极参与全球网络治理。各国要共同制定网络空间的“游戏规则”,明确各自的管辖范围、降低发生国际性互联网冲突的可能性。这要求各国在联合国框架内达成共识,形成维护网络安全的国际法,统一打击网络犯罪的标准。此外,借助上合组织等地区性合作机制的平台,强化国家间维护网络安全的合作机制。

事实证明,唯有对话与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中美俄三国过去10年间在网络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推进全球网络安全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三国为规范网络行为采取的措施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具有借鉴价值。未来,各国有必要借助全球性组织或地区性组织的平台,加强交流、沟通,增进共识,建立捍卫网络安全的伙伴关系。

胡逸山:在网络安全国际治理方面,中美是非常重要的参与方,同时德国、法国等国也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国际网络空间的规则没有标准答案,但是,只要各国的出发点是良好的,都是为了确保共同的网络安全不受侵害,都是为了维护各自以及共同的商业和经济利益,抱着这样的决心和合作精神,那么网络安全国际合作的前景一定是光明的。

玛里莉亚·马西埃尔:国际合作方面,特别需要从关键基础设施领域保证网络安全。目前,巴西与欧洲和金砖国家都在讨论建设新的海底电缆,因为现有的多数海底电缆的硬件及核心技术为美国公司提供,要想改变现状,改建硬件设施,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各国合作势在必行。如今,新兴市场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经济之外的网络安全应引起更多关注,中国政府提出开展国际网络合作的办法非常好,需要更多国家加入到国际网络安全合作中来。

(本报记者李琰、李博雅、张志文、林雪丹、王海林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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