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交警大队对停车场处理意见书。 张鹏翔 摄 中新网邢台9月17日电 (张鹏翔 李铁锤) 针对媒体报道河北省邢台市一市民遭遇天价拖车费一事,河北省邢台县公安交警大队长陈振旭17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邢台县交警队已经发函停车场,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停业整顿。 16日,邢台市当地媒体报道称,邢台市一市民甄先生驾驶车辆行驶至邢和线19公里加300米处时,与相对行驶张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邢台县事故科民警现场勘测完毕后,为当事人联系了拖车。可是20公里的路程,邢台县东方停车场却收取5000元的拖车费。同时,停车场拒绝提供收费依据。 就此事,邢台县公安交警大队长陈振旭表示,经查,事故车辆被拖回停车场后,停车场工作人员未按国家收费标准收费。针对此情况,交警大队已发函告知邢台县东方停车场停止营业进行整顿,责令停车场负责人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示国家收费标准。同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吊销其营业资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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