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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要房被拒杀父伤母 装病与精神病患同住23天后坦白

2015-09-14 17:01:53 洪雪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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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疯了一样 拿刀向我们砍来

陈某的母亲高某证言称,事发前两天,儿子要求丈夫把小西天的房子过户给他,丈夫不同意,陈某要求丈夫在一个月内答复。

高某说,事发时儿子敲门,丈夫去开门,她也到了门口。开门后,“看见儿子张着大嘴喊着,疯了一样,拿刀朝我们砍来,我一侧身挡在丈夫前边,就觉得脸上往下流血,眼睛已被血挡住了。我不知道丈夫哪里受伤了,就和儿子夺刀。他叫我把刀放开,说叫我活。我看到丈夫倒在地上不行了,就退出来跑下楼敲开一家门让人报警。”

高某说,父子俩平时话不多,丈夫看不起儿子。儿子要是生气就在自己屋内砍柜子或门发泄。

鉴定人员:被告人首次鉴定时装病

北京市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的李某证言显示(李某是对陈某进行刑事责任能力补充鉴定的参与者之一):2013年7月29日,该鉴定中心受理房山公安分局委托,对陈某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陈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2013年11月6日,陈某被送到强制治疗管理处临时保护性约束中心,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同年11月29日,陈某主动向工作人员反映,自己一直在装病。临保中心向鉴定中心反映情况后,鉴定中心通过调查,发现第一次的鉴定意见不成立。

2014年3月7日,房山公安分局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对陈某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诊断为人格障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构成故意杀人罪 判死缓限制减刑

在案件审理期间,高某及亲属对陈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陈某因家庭矛盾持刀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

鉴于陈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罪行,被害人暨被害人近亲属对其表示谅解,并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陈某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鉴于陈某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最终,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其限制减刑。文/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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